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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胶州市民注意了:不主动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将被处罚!-胶州警方在线

【提醒】胶州市民注意了:不主动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将被处罚!-胶州警方在线

为进一步强化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综合治理,及时发现、防范、打击隐匿其中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消除各类治安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居住证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胶州市公安局不断加大对不主动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的出租房主和用人单位等的处罚力度。今年以来,共处罚不主动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的出租房主45名、用人单位30家、房产中介2家、流动人口2名。
下一步,胶州市公安局将把该项工作常态化开展,一经发现乱世不了情,立即处罚。特呼吁广大出租房主、相关单位等按照相关规定主动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
市民可以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进行办理登记,也可直接通过互联网进行登记。
互联网注册登记申报流程图示:
流动人口本人,或出租房主,或其用工单位等互联网注册登记申报网址:http://jzz.gov.cn 山东公安居住登记平台(如下图)

同时,胶州警方在线微信公众平台也可以注册登记了!
具体操作如下:
1、进入胶州警方在线公众号,点击右下角“微警务”;

2、点击“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张钰凰,进入山东公安居住登记平台;

3、老用户直接登录,新注册用户点击“注册”;

4、如果您是“单位用户注册”或者“出租房注册”分别点击相应图标,进入相应注册页面,按照要求注册完成后提交即可。

附相关法律、规章:
一、《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制度。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发放居住登记凭证。
第十条 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流动人口入住后24小时内登记其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基本情况,并在3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派出所报告,督促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终止居住的,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自流动人口离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派出所。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聘用流动人口,应当自聘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与流动人口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派出所。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出租人告知的承租房屋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派出所,并督促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
第十三条 从事房屋租赁的中介机构和从事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自介绍成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出租人、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或者雇主、受雇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报告公安派出所。
第十四条 大型集贸市场、商品集散地管理机构应当自流动人口入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漫客小说绘,将流动人口基本情况报告公安派出所,并督促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
第十五条 流动人口在县(市、区)内变更居住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变更登记。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流动人口未申报居住登记的叶县天气预报,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未登记、报告流动人口居住或者终止居住情况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云荒只如初见。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用人单位未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或者与流动人口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未报告的耳濡目染造句,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物业服务企业未报告承租房屋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从事房屋租赁的中介机构和从事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报告房屋出租人、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或者雇主、受雇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优瓦夏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大型集贸市场、商品集散地管理机构未报告流动人口基本情况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天堂屠夫,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郑艳东。
二、《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住证;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住证屹立造句。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住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住证;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住证。
伪造、变造的居住证和骗领的居住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第二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仁安悦榕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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