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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切莫当“交通违法王”!-律法内参

【提醒】切莫当“交通违法王”!-律法内参
来源:中国普法
8月1日《潇湘晨报》报道,日前,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曝光了一批交通违法次数较多的机动车。被曝光的9台车辆中,一名何姓车主违法次数多达281次,累计扣分1504分,扣分最低车辆也有348分。被曝光的车辆,将被交警部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实行精准查处。
每名驾驶员,每年有12分可以扣;1504分,要126本驾驶证才够扣的。当然,实际操作中,用不着违法者找126本驾驶证来,有更人性化的处理方式,我只是想用126这一数字说明,这些车辆违法到了怎样疯狂的程度。
“交通违法王”安志杰肌肉,并非湖南独有。曾有媒体梳理过各地“违法王”,其中“江西违法王”有706条闯红灯记载金色八里城,25条逆行记载,罚款合计7.6万元,记4251分。这么多“交通违法王”,是如何炼成的?想了想,大概有这么几点吧。
第一点,要有超强的心理素质。我也开车,偶尔不小心违次章马超之歌,要不安挺长时间。虽然多数人没我这么脆弱,但扣了一千多分还照样开车上路,没超强的心理素质,恐怕做不到巫溪教育网。
第二点,视法律为无物。不处理交通违法,陈康堤车辆不能年检;连续3个周期不年检,车辆一旦被交警查获将被强制报废,交通法规的规定明确具体,但这些似乎都不在违章者关心范畴。他们的字典里,似乎从来没有“法律”二字。罚款、扣分不在乎,不让年检就干脆不年检,只管开车上路同福三队。
对有些人,还有一点,就是“精明”。这部分人对违章处罚置之不理汉献帝新传,是“利益最大化”考量的结果。车很破了,值不了几个钱曹赢心,与其交数额不菲的罚款,不如就这么开着,哪天报废了事。
……
车况很差的车,多年处于失检状态,开车人又从不把交通法规当回事,想怎么开怎么开……想想路上有这么一批车在行驶,真心不安,公共交通安全被置于危险境地。对有关部门来说,当务之急是让这些车尽快“归案”。
此次通报中,交警部门敦促有关驾驶员尽快接受处理。敦促可能会有一些效果,但不可期待过高。对那些早就下决心“躲下去”的人,敦促的效果恐怕有限,必须施以足够的压力。
缉查布控系统值得期待。多数违章较多车辆,并不会“销声匿迹”,还会在路上行驶,这让交警部门缉查布控、及时拦截成为可能。7月19日《潇湘晨报》一则报道,说的是长沙公安交警运用大数据分析,对路面行驶的未年检的“违法王”车辆实施精准查缉,效果不错:截至7月17日,交警指挥中心分两批次投放查缉对象车辆68台,拦截目标车辆36台,全部查扣。

随着缉查布控力度加大,有些人可能暂时把车“封存”,不再上路,这会加大违法车辆“归案”的难度。所以,缉查布控手段之外佛陀的爱,还应有其他手段。眼前能想到的,有两个。第一个,在报纸、电视等媒体,定期曝光违章车辆,通过公开严重违章车辆车牌号、车主等信息,给相关人员造成压力,逼其现身。目前,通过交警部门网站曝光违章车辆已较普遍,但通过媒体曝光的还不多;第二,可以考虑将违章次数多、拒不接受处罚的人员纳入失信人员名单。视交通法规于无物,违章数百次,罚款数额巨大却选择逃避者,已失信于社会,行为本质与“老赖”无异;通过正当程序,令其承担一定不利后果,是正当的。
采取上述手段,有一个问题,就是多数时候交警部门只能找到车主(车辆登记时留有车主信息),但现实中,由于车辆出借、出租较普遍大唐全才,违章的未必是车主。不过,车主保障公共交通安全的义务并不因出借、出租车辆而免除,交警部门找他,通过他实现严格执法,并无问题。当然,如果他能提供具体责任人信息,证明自己清白,自无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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