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读】灌阳侯梁袁蓝潘五姓瑶民迁灌时间考证-今日灌阳
【推读】灌阳侯梁袁蓝潘五姓瑶民迁灌时间考证-今日灌阳
编者按:灌阳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早在西汉文帝十二年(公元前168年)前已建镸。全县姓氏众多,历史文化积淀沉厚,本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原则,从这期起,《今日灌阳》报社将在报纸和微信公众号上陆续刋登侯杰先生精心撰写的我县各姓氏兴衰的文稿。今天特刋《灌阳侯梁袁蓝潘五姓瑶民迁灌时间考证》一文,已飧读者。
灌阳侯梁袁蓝潘五姓瑶民迁灌时间考证
□侯 杰
居住在灌阳县西山乡、新街镇娘北村及灌阳镇鱼塘村、马头村、翻身村等处的侯、梁、袁、蓝、潘五姓瑶民说同一种有别于其他姓氏瑶族的五姓瑶话,同根同源、同语同俗,唇齿相依、世代联姻。在西山瑶族乡李家桥村上江口屯,现存有一块竖立于清朝同治年间的《永兴堂溯源碑记》(以下简称《碑记》),与同时期梁高魁家族的四组甲石并列分布,上面记叙了以梁氏为代表的灌阳侯、梁、袁、蓝、潘五姓瑶民的迁灌历史及原由,颇有研究价值——
永兴堂溯源碑记
广西桂林府灌阳县盐田源三涧六源等处,洪武年间有贼头雷武子、雷通天、李通地、周矮哥、王公亮等,乘机入寇,霸占各源,蜂屯蚁聚,作反打劫,上通临桂,下通全州,左通兴安,右通全州,四邻受害,无以聊生。
经陈县主密详上宪,札饬军门刘将军名业广招兵带勇,始祖梁公忠秦、忠华,原籍江西吉安府新民人氏,于洪武初年弟兄从军征剿,越山东青州大漠口、肇庆府德庆州封川县,继至广东,大破铁林寨,杀贼甚众。生擒贼魁,解府报功,蒙赏红廿条、银牌四十块、纹银三百两。忠华公遂留午此寨,永乐清平。惟忠秦公迁广西桂林府义宁县桑江口第三都,生溪受公,配蒋氏。生二子(盛七)、盛富。盛七移居临桂县新西门两江圩分派,盛富居上溪,至今孙枝繁盛。
盛七公居省城后库街生理数年,生孟宗公,配谭氏。生雁传公,字宗汉,配潘氏。夫妇吃粮当兵,承守黄竹源隘口。有奇勇,弓弩精熟,刘将军深加器重,遂带至灌邑,命传等征剿截杀雷武子、雷通天、李通地、周矮哥并散贼数百。后姜知府与陈县主留传公把守后山要路隘口盐田源北江口雷门□。
因平贼功大,酬以瑶田瑶地,饬顶瑶人名色,开垦田山。我姓原非瑶,实顶瑶也。蒙邓县主赏准插标为记,盐田源田地山场周围、一带一河两岸,准其安居置业。又蒙宪府、县刊立碑记,粮米一百五十一担一斗一升合一勺,每担粮米分折纹银该三钱五分,所立四十八户,作为五甲里长。粮完兵科,年清年款,差人不得入源催以索取分文;隘兵之家,完粮不当差,父母亡故不丁忧,杀牛不告判,杀猪不当祭,行教不当誊录,巫流寺艺十二样不当差;游山打猎,东山赶过南山去,外人不敢阻拦。且该处山源水口、隘田隘山、把守隘路,任从瑶等刀耕火种,永为世守之业。
姜知府言定:新民顶瑶者,后裔子孙,田山不准尽卖。将田山尽卖,何人充当?故此议定,不许卖,只许当,并不准重当重敷。伏冀后世子孙恪守前业,勿坠厥绪,特刊诸石,以垂不朽!
今将永兴公祭业土名开列于左……(各处祭田略)
以上田租,原属祭费。凡永兴公后裔,不得□□□□□,租谷不得押借侵蚀。庶蓄积愈广,享祀日丰,上慰先灵,下贻后世,非我梁姓之一大幸事也哉?!
皇清同治□年瓜月谷旦 立
一、关于《碑记》作者梁高魁
综合相关历史资料,《碑记》的作者应为清朝同治年间西山江口人梁高魁。梁高魁系清朝同光时期灌阳西山一赫赫有名的人物,与同时期今灌阳镇马头村的岁贡进士侯忠魁齐名,刊载于《梁氏族谱》老谱的“冠婚丧祭四礼”据说就是由高魁、忠魁几位瑶族大佬会商制定的。关于梁高魁的衔头,他在同治十二年(1873)癸酉岁撰写的《梁氏族谱序》中自署为“钦加五品封典、知直隶事”。查民国三年版《灌阳县志·卷十五·捐职》记载为:“……梁高魁,盐川人。以上十人均同知。”使用搜索工具得知,“同知,明清时期的官名,为知府的副职,正五品,因事而设,每府设一二人,无定员。”由此可知,高魁的正五品衔并非通过科举考试、而是采取捐赠的方式得来。经仔细逐字辨认刊刻高魁功名的那组甲石上的文字,一根内容为:“旨恩例授州同加二级五品梁高魁”;另一根为竖立时间:“同治五年丙寅岁仲冬谷旦建立”。同治丙寅岁即同治五年,1866年。
另外一组甲石文字为“同治二年恩授贡生”、“同治丙寅岁孟冬腊月建穆旦诗八首。”经查民国三年版《灌阳县志·卷十五·例贡》下有“梁桢幹、梁根甲”二人名字,标注为“盐俊铺人”。清代实行里堡制,道光后灌阳共划分为八里十九堡。其中盐俊铺所辖范围为黄关俊山及西山乡全境。百度词条的解释是:“例贡,清代科举制度贡入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因为不由考选而由生员援例捐纳,故称例贡,不算正途。”在科举制度下,若要取得全省乡试的资格,首先要参加县试、府试、院试三关。参试者称“儒童”或“童生”,合格录取者称“生员”、“痒生”(即秀才),初入县学为附学生员,再过岁考递升为增广生员,廪膳痒生,各县仅有痒生和生员,成绩前十名才有资格参加本省乡试。在生员中再选拔一批人,升读国子监的人才叫监生,其他的称贡生。贡生又称为拨贡、恩贡、副贡、岁贡、优贡,这五贡为正途资格出身。另有一种通过纳捐取得的贡生称例贡、增贡、附贡、廪贡。由此研判,另外两组甲石应当是为梁桢幹、梁根甲二人获得例贡资格而竖立的。
“永兴堂”是一个堂号。堂号严格来说,就是祠堂的名号。一个家族当各个分房分支之后,为了彼此区分开来,而加的一个名号。新修灌阳《梁氏族谱》标注其郡望“安定郡”,堂号“积庆堂”。此碑记自述为永兴堂,大概就是江口梁氏自行命名、以区别于其他房支的一个堂号。从《碑记》可知,此碑还有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刊碑载明永兴公的祭业,以求万世不易。查民国《灌阳县志》,梁永兴名列《卷十五·监生》名录。监生,系指明清两代称在国子监(封建时代国家最高学校)读书或取得进国子监读书资格的人。清代可以用纳捐的办法取得这种称号。监生有四类:恩监、荫监、优监、例监。例监是指因监生缺额或因国家有事,财用不足,平民纳粟于官府后,特许其子弟入监学习者,故又称民生。
新街镇娘北村上村侯梅胜妻梁氏墓志(同治七年立)载,梁高魁之父为梁枝伦,五品封典;高魁之子为梁进城,贡生(县志未录)。以此推算,梁永兴至少应当是梁高魁的祖父辈。
二、关于侯梁袁蓝潘五姓瑶民来灌时间的两种说法
《碑记》对于梁氏本非瑶族,而系遵照官府招告“顶瑶”负责灌阳县六源三涧地界开发管业事宜(梁姓具体负责盐田源即今西山乡范围内的开发管业)作了记叙。但对于侯梁袁蓝潘五姓瑶族准确的来灌时间,则语焉不详,较为含糊。盖因历代以来,关于灌阳五姓瑶民的迁灌时间,主要有两种说法:
1.明朝正德年间说。证据是官修《县志》及明朝官府公文。
1995年编修的《灌阳县志》里明确记载:“明正德十四年(1519)二月初二,袁附强、梁应传、潘富朝、侯富写、蓝中仁等应广西桂林府告招来灌阳把守要隘,镇守地方,领数十家瑶民到盐田源、沙罗源、大源等地居住,后又增开北江、小茶源、南江、小源、娘娘涧、烈溪涧、白沙涧等处,均由袁、梁、侯、潘、蓝五姓居住开发管业,不断发展壮大,繁衍至今。”
明正德十四年十月初五日官府立写的招据《广西桂林府招承良瑶人排》记载:“兴安县东乡、西乡、南乡、北乡,灌阳县、全州县西延川官府,莫川梁冲、赶子园、横田、莫家坪、黄白清水二江六洞三殿,三地二江等处,于原洪武二年(1369年)到今正德十三年却有四十八源蟊贼大变……为此,军排陈俊、石胜哥、刘备、秦微旺等人商议,决定前往义宁县西江口托请投问地名,得知兴坪村新民潘富朝、袁附强、侯附写、蓝仲仁、梁鹰传等人素闻武艺高强,善射药芎,投问家司理诉情由,我情愿将田地付与你潘、袁、蓝、侯、梁弟兄耕种逃学英雄传。弟兄等心不去,军排无奈,只得商议决定前往本省军门西院。既而本府告招新民潘富朝、袁附强、侯附写、蓝仲仁、梁鹰传等人把守地方隘路。蒙准青天云开日见,当官情愿将土与你拨命以凭,军门自愿将自己田山与你兄弟永远落业,镇守地方隘路。事后,潘、袁、蓝、侯、梁等人于正德十四年二月初二日带领数十家到灌阳盐田源、沙罗源、大源等处上下居住,把守地方,上镇守天门隘、黄子园等地,中镇守闻溪、青旗、老塘箐,下镇守分水坳、黄旗隘。……今恐无凭,府当抚台大人阁前立写招据,过珠盖印付给新民永远存照。”落款为“正德十四年十月初五日董时英亲笔”。
明嘉靖七年《灌阳县准照》记载:“广西桂林府灌阳县为地方事据:新民瑶目蓝仲仁、蓝广山、蓝广六、袁附强、袁聪义、袁聪旺、袁仁珠、侯附写、侯海朝、梁鹰传、梁鹰青、梁应洪、梁应珠、潘富朝等人,籍系义宁县第三都安涧(洞西)江口长石隆(弄)、卢思纲管辖民瑶,情由先年奉招来灌阳剿除蛮贼。现在荔浦贼徒流窜到平原立巢,打劫百姓,难以安身,于正德十五年(1520年)七月有招主李奇茂、李生、邓蒋保会齐本瑶方,请军兵自杀贼二十五个,解下本县。……县府看得瑶人把守隘路营效有益,并和行给帖执照。……右帖准照,计开六源三涧、三源水口付给新民瑶弟兄管业。一处山源地名大源头、宝界山、侯王殿、分水坳、大茶源、马头山、黄花园;一处山源地名沙罗源头、雷王殿、黄羊江、鱼塘坳、大化山、响水江、觅水岭、牛丫石;一处地名娘娘涧、烈溪涧、白沙涧、横江头、北蓝岭、天娥坪、娥公包三涧等源头水口两岸山坡;一处山源地名盐田源、娘娘殿、业菁坳、小茶源、江尾、小菁、小源、山江弯、寺里、燕子岭、黄泥板等源头水口一河两岸;一处地名北江头、大坪坳、老塘箐、上下涧、鹰嘴山、杨雀凹、大坳桥、小茶源、上下江口一河两岸;一处地名南江头、茶源、赖子岭、盘王殿、毛栗江、平江 江、老龙江、黄泥界、油竹岭、牛炼塘;一处山源地名小源头、凤素山、五马山两岭等处;一处地名盐田源水口、牛弯山坡一河两岸等处。以上各处地名山源水口,尽付良瑶所管业,任之刀耕火种,引水开田,安坟造葬,永为世守之业,照依古据给册,铃印良瑶执照须至册者,右给贴合行。”落款为嘉靖七年(1528年)三月二十六日。这是继明正德十四年9年之后,灌阳县官府再次立写招据五县瑶民对六源三涧地开发管业权限进行了确认。
文史部门在兴安县漠川乡保和村潘家小学附近发现过一块《纪瑶碑刻》。《碑刻》起首同样为“广西桂林府灌阳县为地方事据”,记载:“……军邓将保,瑶目邓福安、袁仁珠、蓝广山、李元应等告称,枝明结帖守隘处灌阳县崇顺司……景泰元年正月初一日招瑶,至闰三月初三日给帖执照施行。嘉靖二年起兵剿义宁两江口大梁瑶善童德。谢参将派瑶把守四源:盐田源袁仁珠、蓝广山,倒坪源、平川源拾贰把刀田,瑶耕瑶种,六江要路……”。该碑内容截止到嘉靖七年。其中提及的袁仁珠、蓝广山为灌阳袁、蓝二姓的始迁祖。
按照以上官府文书、史志记载,侯梁袁蓝潘五姓瑶民系明朝正德十四年,即1519年始定居灌阳,至今(2018)499年。
2.洪武初年说。这种说法的依据为五姓瑶民世世代代口耳相传的口头传承,这些口头的传说最终体现在了后世撰写的谱序、碑刻、墓志上。
同治十二年(1873)梁高魁《梁氏族谱序》:“而(梁雁)传公秉性英武,官封千长,于明洪武二年春奉圣旨来灌征贼奏绩,圣谕复命留守灌地。”
民国十三年梁根鳌《梁氏续修谱序》:“然雁传公于洪武二年从戎来灌平蛮著绩,明廷下胙土分茅之命,微功既表于天家,纶旨留防于灌水,传世二十有奇,蔓居兴、全各地。”
灌阳侯氏始迁祖之一、侯海先公之子富七公墓碑文记载:“吾族始祖乃海先公之子也,于洪武初年从父平蛮来灌,遂以沙罗源而落业焉”。该碑由侯富七后裔西山白羊岐、西岭及灌阳镇鱼塘村横岭一脉补立于民国十三年(1924年)。
另据族中长者回忆,已毁坏的沙罗源鱼塘村原侯氏祠堂诸碑之首亦有“吾始祖侯公海朝于洪武初年自义宁阳朔、漠川板上追杀贼寇,至灌邑县沙罗源鱼塘居住”句。
按此说法,五姓瑶民来灌时间为明洪武二年(1369),迄今649年。
三、侯梁袁蓝潘五姓瑶民准确来灌时间考证
关于五姓瑶民来灌定居时间,综合各种史料和证据,笔者倾向于明正德十四年说。
1.官府公文、官修史志确凿在案。明正德十四年(1519年)十月初五日官府立写的招据《广西桂林府招承良瑶人排》系桂林府官方当着抚台大人之面立写的(“今恐无凭,府当抚台大人阁前立写招据,过珠盖印付给新民永远存照”),书写者董时英应当是桂林知府的师爷。“招据”由灌阳县民族委员会保管至今,上面明确写明了梁应(雁)传、侯附(富)写等人的名字。嘉靖七年《灌阳县准照》(广西桂林府灌阳县为地方事据),该准照原文印件已于1958年送桂林地区行署民委,誊抄副本当时由红旗乡射羊箐侯沛林保存,上面更进一步写明了侯海朝、侯附写及梁雁传四兄弟等五姓瑶民始迁祖的名讳。《准照》最后还有“招主:李发生、蒋奇茂;军排:邓蒋保、秦微旺、石胜哥;瑶目:蓝仲仁、袁付强、侯付写;总管:梁应洪、梁应传、梁应珠、梁应青、袁聪万、潘富朝、侯海朝、蓝广六;千长:蓝仁凤、蓝仁达、蓝广山、袁仁珠、袁聪义、袁聪林”等人的签字画押。连每个人的身份职务都写得非常清楚。至于1995版《灌阳县志》,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集全县之力编修的唯一一部县志,县民委等各个部门都参与并提供、审核了史料,不至于有误。
2.史料里出现的官府人名任职履历提供了佐证。要考证《碑记》中提及的知府的姓名,首先得要说一说灌阳历史上隶属关系的变革。灌阳建县史始于西汉文帝前元十二年(公元前168年),时称观阳县。唐以前隶属关系基本上在永州府—零陵郡—永州府变动。唐末五代十国时期后晋天福四年(939年)置全州,改湘源县为清湘县,以灌阳属,自此形成了一州(全州)辖二县(清湘、灌阳)的格局。明洪武元年改为全州府,辖县如故。洪武九年,复改为全州,裁去清湘县,全州正领灌阳一县,隶湖广永州府。洪武二十八年,征南将军韩观以全州、灌阳远湖广而近广西、易平瑶乱为由,具奏改隶广西桂林府。从此灌阳隶属广西桂林管辖至今。
首先来看《碑记》中提及的“陈县主”这个称谓。所谓县主,即县令。查史志,明代灌阳县历任县令中姓陈的共有两位,分别是:“陈昌期,广东南海举人,正德间任”;“陈猷,广东潮阳人,正德间任,才力不及,降武陵学训导”。正德皇帝为明武宗朱厚照,在位十六年。从史书记载陈猷才力不及被降职为武陵县训导分析,《碑记》中所说的“陈县主”应当是陈昌期。这与正德十四年十月初五日立写招据《广西桂林府招承良瑶人排》的时间相吻合。
其次再看《碑记》所言“姜知府”。如该知府(知州)是在洪武二十八年前就任,则系全州知州(知府)。查《广西通志》及《全州志》,洪武二十八年前姓姜的知府(知州)名为姜仲升,浙江宁波府人,洪武二十二年任。但仅任职一年,洪武二十三年,即由浙江金华府人徐玄仲接任全州知州。很显然短短一年内姜仲升不可能与梁家数代人产生交集。如果是洪武二十八年划归桂林府之后,则知府应为桂林府知府。查史志,明前期姜姓桂林知府仅有姜洪一人。姜洪,字希范,安徽广德县人,成化十四年进士,弘治元年出按湖广,复迁桂林知府。在任期间,参与镇压过广西古田瑶壮起义,有政声,入名宦。正德七年,卒于山西布政使任上。其任职桂林知府是在正德年间前后,侧面也能验证梁雁传、侯海朝等来灌时间应为正德前后。
再来分析“刘将军业广”这个人名。灌阳于洪武二十八年平定瑶乱、划归桂林府管辖后始开设防御所(亦称千户所)勃利天气预报,设千户1人,统领全县防务工作。明代实行卫所兵制,军籍世袭(今灌阳黄关、新街有时官营、李官营、唐官营等地名,多个姓氏即为明代世袭军籍者的后裔)。千户为一所之长官,驻重要府州,统兵1120人,分为十个百户所。查史志,灌阳刘姓千户共有2人,分别为:“刘表,正德间任守御千户”;“刘朝印,嘉靖十一年任千户”。其中刘表的任职年限与《招据》立写时间吻合,“业广”极有可能是刘表的字。而《碑记》称呼“刘将军”,盖因古人为文,多爱夸大,抑或是对千户这个职务的尊称。灌阳弹丸之地,明代以前大多为全州的属县、有县无城恶魔战士,洪武二十八年改隶广西、建守御千户所后,始筑土城圆白菜炒饼,东德化门、南镇远门、西崇顺门、北龙川门。史实如此,何来真正意义上的将军呢?
3.《碑记》记述内容不可不信但亦不可全信。这块《永兴堂溯源碑记》竖立于清同治初年,有关历史其实主要依据的是故老传闻,记述内容有多处自相矛盾、值得商榷之处。比如碑文中明确记载梁忠秦、梁忠华兄弟“原籍江西吉安府新民人氏,于洪武初年从军征剿”。梁高魁同治十二年《梁氏族谱序》:“忠秦公继克家公(指南宋淳熙年间官拜右丞相、郑国公的福建晋江人梁克家——笔者注)之绪,自江右太和,历湘东,徙居广西义宁县三江口三都。传数世而海三公官授千长。志略异群,遍览名山大川,见桂省垣山环水秀,此地必有可久大之业,于是由义宁迁居省垣后库街而家焉。”再比对新修《梁氏族谱》,梁氏自忠秦以后的世系为:忠秦—海三—胜七—聪亮—雁传。自忠秦至雁传,至少累计5代人。即便“刘将军”千户之职可以世袭,但怎么可能姜知府、陈县主历五世而仍在任呢?而雷通天、李通地、雷武子诸人也未免太长寿了,历五代人仍未被剿灭掉。查史料,雷通天、李通地、雷五子系广西平乐府天宝县上北乡津平里人,于明朝景泰元年(1450年)聚众作乱,到处抢劫,乡民不得安宁。未几官府即招募兵丁予以剿灭。古代由于采取民族歧视政策,土著瑶壮素来与汉民不和,两广及湖广交界之地瑶壮居民为了反抗汉族官府压迫,农民起义此伏彼起。其后的历次起义或为雷通天、李通地之流的余党亦未可知拼塔安。极有可能当年受命前来灌阳平叛,剿平的正是全州、灌阳当地土著瑶民的起义运动。由洪武二年(1369)至景泰元年(1450),再正德十四年(1519),林楚麒梁氏繁衍了至少5代人,代际年龄差≤30年,基本符合常理。
4.26年/代和23年/代的繁衍速度符合人口繁殖规律。以灌阳镇沙罗源鱼塘村繁衍速度最快的一支侯氏为例,其字辈为“海富朝正勇,文珍登永远;世代承宗祖,光清万寿兴;闻贤开龙运,耀明通道真。”目前觅水岭一支已经发展到了“寿”字辈,计19代。按照正德十四年计算,平均26年一代是符合人口繁殖学规律的。如果按照洪武二年计算的话,则为平均34年一代人,这在早婚早育的古代,显然是有问题的谷得网。查新修《梁氏族谱》,梁氏自梁雁传定居灌阳至今,传22代,较侯姓仅快3代,约23年一代人。侯梁二姓繁衍速度总体基本一致。
综上,侯梁袁潘蓝五姓瑶民来灌时间为明朝正德年间应当是正解,迁灌之前的居住地是桂林府义宁县(今属临桂县)第三都安洞兴坪村。语言是无字的历史。经现场语言沟通,灌阳五姓瑶民世代沿袭的瑶话,与现今临桂土话发言基本吻合,反而与公认发源于千家峒的盘、沈、俸等灌阳土著瑶民语言大相径庭。虽历经近500年漫长演变,五姓瑶民自有的语言仍能与临桂土话对话如初,不能不说是地方语言的神奇魅力所在。
再往前溯,五姓瑶民祖上或许是自洪武年间起,从祖籍地应征入伍,四处征战,先后征战过山东青州、广东肇庆府封川县、广西桂林府义宁县多地,最后才是以“新民”的身份定居桂林府义宁县的谦卑的人有福。所谓“新民”,顾名思义就是明初新近落籍、而非世代定居义宁县西江口第三都(兴坪村)的原住民。如此或为缘何灌阳侯梁袁潘蓝五姓瑶民世世代代、念兹在兹有“洪武初年”这个深刻印记的合理解释了。
(作者侯杰,灌阳县灌阳镇鱼塘村人,网名龙川山人,西北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现任职于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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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灌阳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早在西汉文帝十二年(公元前168年)前已建镸。全县姓氏众多,历史文化积淀沉厚,本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原则,从这期起,《今日灌阳》报社将在报纸和微信公众号上陆续刋登侯杰先生精心撰写的我县各姓氏兴衰的文稿。今天特刋《灌阳侯梁袁蓝潘五姓瑶民迁灌时间考证》一文,已飧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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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 杰
居住在灌阳县西山乡、新街镇娘北村及灌阳镇鱼塘村、马头村、翻身村等处的侯、梁、袁、蓝、潘五姓瑶民说同一种有别于其他姓氏瑶族的五姓瑶话,同根同源、同语同俗,唇齿相依、世代联姻。在西山瑶族乡李家桥村上江口屯,现存有一块竖立于清朝同治年间的《永兴堂溯源碑记》(以下简称《碑记》),与同时期梁高魁家族的四组甲石并列分布,上面记叙了以梁氏为代表的灌阳侯、梁、袁、蓝、潘五姓瑶民的迁灌历史及原由,颇有研究价值——
永兴堂溯源碑记
广西桂林府灌阳县盐田源三涧六源等处,洪武年间有贼头雷武子、雷通天、李通地、周矮哥、王公亮等,乘机入寇,霸占各源,蜂屯蚁聚,作反打劫,上通临桂,下通全州,左通兴安,右通全州,四邻受害,无以聊生。
经陈县主密详上宪,札饬军门刘将军名业广招兵带勇,始祖梁公忠秦、忠华,原籍江西吉安府新民人氏,于洪武初年弟兄从军征剿,越山东青州大漠口、肇庆府德庆州封川县,继至广东,大破铁林寨,杀贼甚众。生擒贼魁,解府报功,蒙赏红廿条、银牌四十块、纹银三百两。忠华公遂留午此寨,永乐清平。惟忠秦公迁广西桂林府义宁县桑江口第三都,生溪受公,配蒋氏。生二子(盛七)、盛富。盛七移居临桂县新西门两江圩分派,盛富居上溪,至今孙枝繁盛。
盛七公居省城后库街生理数年,生孟宗公,配谭氏。生雁传公,字宗汉,配潘氏。夫妇吃粮当兵,承守黄竹源隘口。有奇勇,弓弩精熟,刘将军深加器重,遂带至灌邑,命传等征剿截杀雷武子、雷通天、李通地、周矮哥并散贼数百。后姜知府与陈县主留传公把守后山要路隘口盐田源北江口雷门□。
因平贼功大,酬以瑶田瑶地,饬顶瑶人名色,开垦田山。我姓原非瑶,实顶瑶也。蒙邓县主赏准插标为记,盐田源田地山场周围、一带一河两岸,准其安居置业。又蒙宪府、县刊立碑记,粮米一百五十一担一斗一升合一勺,每担粮米分折纹银该三钱五分,所立四十八户,作为五甲里长。粮完兵科,年清年款,差人不得入源催以索取分文;隘兵之家,完粮不当差,父母亡故不丁忧,杀牛不告判,杀猪不当祭,行教不当誊录,巫流寺艺十二样不当差;游山打猎,东山赶过南山去,外人不敢阻拦。且该处山源水口、隘田隘山、把守隘路,任从瑶等刀耕火种,永为世守之业。
姜知府言定:新民顶瑶者,后裔子孙,田山不准尽卖。将田山尽卖,何人充当?故此议定,不许卖,只许当,并不准重当重敷。伏冀后世子孙恪守前业,勿坠厥绪,特刊诸石,以垂不朽!
今将永兴公祭业土名开列于左……(各处祭田略)
以上田租,原属祭费。凡永兴公后裔,不得□□□□□,租谷不得押借侵蚀。庶蓄积愈广,享祀日丰,上慰先灵,下贻后世,非我梁姓之一大幸事也哉?!
皇清同治□年瓜月谷旦 立
一、关于《碑记》作者梁高魁
综合相关历史资料,《碑记》的作者应为清朝同治年间西山江口人梁高魁。梁高魁系清朝同光时期灌阳西山一赫赫有名的人物,与同时期今灌阳镇马头村的岁贡进士侯忠魁齐名,刊载于《梁氏族谱》老谱的“冠婚丧祭四礼”据说就是由高魁、忠魁几位瑶族大佬会商制定的。关于梁高魁的衔头,他在同治十二年(1873)癸酉岁撰写的《梁氏族谱序》中自署为“钦加五品封典、知直隶事”。查民国三年版《灌阳县志·卷十五·捐职》记载为:“……梁高魁,盐川人。以上十人均同知。”使用搜索工具得知,“同知,明清时期的官名,为知府的副职,正五品,因事而设,每府设一二人,无定员。”由此可知,高魁的正五品衔并非通过科举考试、而是采取捐赠的方式得来。经仔细逐字辨认刊刻高魁功名的那组甲石上的文字,一根内容为:“旨恩例授州同加二级五品梁高魁”;另一根为竖立时间:“同治五年丙寅岁仲冬谷旦建立”。同治丙寅岁即同治五年,1866年。
另外一组甲石文字为“同治二年恩授贡生”、“同治丙寅岁孟冬腊月建穆旦诗八首。”经查民国三年版《灌阳县志·卷十五·例贡》下有“梁桢幹、梁根甲”二人名字,标注为“盐俊铺人”。清代实行里堡制,道光后灌阳共划分为八里十九堡。其中盐俊铺所辖范围为黄关俊山及西山乡全境。百度词条的解释是:“例贡,清代科举制度贡入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因为不由考选而由生员援例捐纳,故称例贡,不算正途。”在科举制度下,若要取得全省乡试的资格,首先要参加县试、府试、院试三关。参试者称“儒童”或“童生”,合格录取者称“生员”、“痒生”(即秀才),初入县学为附学生员,再过岁考递升为增广生员,廪膳痒生,各县仅有痒生和生员,成绩前十名才有资格参加本省乡试。在生员中再选拔一批人,升读国子监的人才叫监生,其他的称贡生。贡生又称为拨贡、恩贡、副贡、岁贡、优贡,这五贡为正途资格出身。另有一种通过纳捐取得的贡生称例贡、增贡、附贡、廪贡。由此研判,另外两组甲石应当是为梁桢幹、梁根甲二人获得例贡资格而竖立的。
“永兴堂”是一个堂号。堂号严格来说,就是祠堂的名号。一个家族当各个分房分支之后,为了彼此区分开来,而加的一个名号。新修灌阳《梁氏族谱》标注其郡望“安定郡”,堂号“积庆堂”。此碑记自述为永兴堂,大概就是江口梁氏自行命名、以区别于其他房支的一个堂号。从《碑记》可知,此碑还有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刊碑载明永兴公的祭业,以求万世不易。查民国《灌阳县志》,梁永兴名列《卷十五·监生》名录。监生,系指明清两代称在国子监(封建时代国家最高学校)读书或取得进国子监读书资格的人。清代可以用纳捐的办法取得这种称号。监生有四类:恩监、荫监、优监、例监。例监是指因监生缺额或因国家有事,财用不足,平民纳粟于官府后,特许其子弟入监学习者,故又称民生。
新街镇娘北村上村侯梅胜妻梁氏墓志(同治七年立)载,梁高魁之父为梁枝伦,五品封典;高魁之子为梁进城,贡生(县志未录)。以此推算,梁永兴至少应当是梁高魁的祖父辈。
二、关于侯梁袁蓝潘五姓瑶民来灌时间的两种说法
《碑记》对于梁氏本非瑶族,而系遵照官府招告“顶瑶”负责灌阳县六源三涧地界开发管业事宜(梁姓具体负责盐田源即今西山乡范围内的开发管业)作了记叙。但对于侯梁袁蓝潘五姓瑶族准确的来灌时间,则语焉不详,较为含糊。盖因历代以来,关于灌阳五姓瑶民的迁灌时间,主要有两种说法:
1.明朝正德年间说。证据是官修《县志》及明朝官府公文。
1995年编修的《灌阳县志》里明确记载:“明正德十四年(1519)二月初二,袁附强、梁应传、潘富朝、侯富写、蓝中仁等应广西桂林府告招来灌阳把守要隘,镇守地方,领数十家瑶民到盐田源、沙罗源、大源等地居住,后又增开北江、小茶源、南江、小源、娘娘涧、烈溪涧、白沙涧等处,均由袁、梁、侯、潘、蓝五姓居住开发管业,不断发展壮大,繁衍至今。”
明正德十四年十月初五日官府立写的招据《广西桂林府招承良瑶人排》记载:“兴安县东乡、西乡、南乡、北乡,灌阳县、全州县西延川官府,莫川梁冲、赶子园、横田、莫家坪、黄白清水二江六洞三殿,三地二江等处,于原洪武二年(1369年)到今正德十三年却有四十八源蟊贼大变……为此,军排陈俊、石胜哥、刘备、秦微旺等人商议,决定前往义宁县西江口托请投问地名,得知兴坪村新民潘富朝、袁附强、侯附写、蓝仲仁、梁鹰传等人素闻武艺高强,善射药芎,投问家司理诉情由,我情愿将田地付与你潘、袁、蓝、侯、梁弟兄耕种逃学英雄传。弟兄等心不去,军排无奈,只得商议决定前往本省军门西院。既而本府告招新民潘富朝、袁附强、侯附写、蓝仲仁、梁鹰传等人把守地方隘路。蒙准青天云开日见,当官情愿将土与你拨命以凭,军门自愿将自己田山与你兄弟永远落业,镇守地方隘路。事后,潘、袁、蓝、侯、梁等人于正德十四年二月初二日带领数十家到灌阳盐田源、沙罗源、大源等处上下居住,把守地方,上镇守天门隘、黄子园等地,中镇守闻溪、青旗、老塘箐,下镇守分水坳、黄旗隘。……今恐无凭,府当抚台大人阁前立写招据,过珠盖印付给新民永远存照。”落款为“正德十四年十月初五日董时英亲笔”。
明嘉靖七年《灌阳县准照》记载:“广西桂林府灌阳县为地方事据:新民瑶目蓝仲仁、蓝广山、蓝广六、袁附强、袁聪义、袁聪旺、袁仁珠、侯附写、侯海朝、梁鹰传、梁鹰青、梁应洪、梁应珠、潘富朝等人,籍系义宁县第三都安涧(洞西)江口长石隆(弄)、卢思纲管辖民瑶,情由先年奉招来灌阳剿除蛮贼。现在荔浦贼徒流窜到平原立巢,打劫百姓,难以安身,于正德十五年(1520年)七月有招主李奇茂、李生、邓蒋保会齐本瑶方,请军兵自杀贼二十五个,解下本县。……县府看得瑶人把守隘路营效有益,并和行给帖执照。……右帖准照,计开六源三涧、三源水口付给新民瑶弟兄管业。一处山源地名大源头、宝界山、侯王殿、分水坳、大茶源、马头山、黄花园;一处山源地名沙罗源头、雷王殿、黄羊江、鱼塘坳、大化山、响水江、觅水岭、牛丫石;一处地名娘娘涧、烈溪涧、白沙涧、横江头、北蓝岭、天娥坪、娥公包三涧等源头水口两岸山坡;一处山源地名盐田源、娘娘殿、业菁坳、小茶源、江尾、小菁、小源、山江弯、寺里、燕子岭、黄泥板等源头水口一河两岸;一处地名北江头、大坪坳、老塘箐、上下涧、鹰嘴山、杨雀凹、大坳桥、小茶源、上下江口一河两岸;一处地名南江头、茶源、赖子岭、盘王殿、毛栗江、平江 江、老龙江、黄泥界、油竹岭、牛炼塘;一处山源地名小源头、凤素山、五马山两岭等处;一处地名盐田源水口、牛弯山坡一河两岸等处。以上各处地名山源水口,尽付良瑶所管业,任之刀耕火种,引水开田,安坟造葬,永为世守之业,照依古据给册,铃印良瑶执照须至册者,右给贴合行。”落款为嘉靖七年(1528年)三月二十六日。这是继明正德十四年9年之后,灌阳县官府再次立写招据五县瑶民对六源三涧地开发管业权限进行了确认。
文史部门在兴安县漠川乡保和村潘家小学附近发现过一块《纪瑶碑刻》。《碑刻》起首同样为“广西桂林府灌阳县为地方事据”,记载:“……军邓将保,瑶目邓福安、袁仁珠、蓝广山、李元应等告称,枝明结帖守隘处灌阳县崇顺司……景泰元年正月初一日招瑶,至闰三月初三日给帖执照施行。嘉靖二年起兵剿义宁两江口大梁瑶善童德。谢参将派瑶把守四源:盐田源袁仁珠、蓝广山,倒坪源、平川源拾贰把刀田,瑶耕瑶种,六江要路……”。该碑内容截止到嘉靖七年。其中提及的袁仁珠、蓝广山为灌阳袁、蓝二姓的始迁祖。
按照以上官府文书、史志记载,侯梁袁蓝潘五姓瑶民系明朝正德十四年,即1519年始定居灌阳,至今(2018)499年。
2.洪武初年说。这种说法的依据为五姓瑶民世世代代口耳相传的口头传承,这些口头的传说最终体现在了后世撰写的谱序、碑刻、墓志上。
同治十二年(1873)梁高魁《梁氏族谱序》:“而(梁雁)传公秉性英武,官封千长,于明洪武二年春奉圣旨来灌征贼奏绩,圣谕复命留守灌地。”
民国十三年梁根鳌《梁氏续修谱序》:“然雁传公于洪武二年从戎来灌平蛮著绩,明廷下胙土分茅之命,微功既表于天家,纶旨留防于灌水,传世二十有奇,蔓居兴、全各地。”
灌阳侯氏始迁祖之一、侯海先公之子富七公墓碑文记载:“吾族始祖乃海先公之子也,于洪武初年从父平蛮来灌,遂以沙罗源而落业焉”。该碑由侯富七后裔西山白羊岐、西岭及灌阳镇鱼塘村横岭一脉补立于民国十三年(1924年)。
另据族中长者回忆,已毁坏的沙罗源鱼塘村原侯氏祠堂诸碑之首亦有“吾始祖侯公海朝于洪武初年自义宁阳朔、漠川板上追杀贼寇,至灌邑县沙罗源鱼塘居住”句。
按此说法,五姓瑶民来灌时间为明洪武二年(1369),迄今649年。
三、侯梁袁蓝潘五姓瑶民准确来灌时间考证
关于五姓瑶民来灌定居时间,综合各种史料和证据,笔者倾向于明正德十四年说。
1.官府公文、官修史志确凿在案。明正德十四年(1519年)十月初五日官府立写的招据《广西桂林府招承良瑶人排》系桂林府官方当着抚台大人之面立写的(“今恐无凭,府当抚台大人阁前立写招据,过珠盖印付给新民永远存照”),书写者董时英应当是桂林知府的师爷。“招据”由灌阳县民族委员会保管至今,上面明确写明了梁应(雁)传、侯附(富)写等人的名字。嘉靖七年《灌阳县准照》(广西桂林府灌阳县为地方事据),该准照原文印件已于1958年送桂林地区行署民委,誊抄副本当时由红旗乡射羊箐侯沛林保存,上面更进一步写明了侯海朝、侯附写及梁雁传四兄弟等五姓瑶民始迁祖的名讳。《准照》最后还有“招主:李发生、蒋奇茂;军排:邓蒋保、秦微旺、石胜哥;瑶目:蓝仲仁、袁付强、侯付写;总管:梁应洪、梁应传、梁应珠、梁应青、袁聪万、潘富朝、侯海朝、蓝广六;千长:蓝仁凤、蓝仁达、蓝广山、袁仁珠、袁聪义、袁聪林”等人的签字画押。连每个人的身份职务都写得非常清楚。至于1995版《灌阳县志》,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集全县之力编修的唯一一部县志,县民委等各个部门都参与并提供、审核了史料,不至于有误。
2.史料里出现的官府人名任职履历提供了佐证。要考证《碑记》中提及的知府的姓名,首先得要说一说灌阳历史上隶属关系的变革。灌阳建县史始于西汉文帝前元十二年(公元前168年),时称观阳县。唐以前隶属关系基本上在永州府—零陵郡—永州府变动。唐末五代十国时期后晋天福四年(939年)置全州,改湘源县为清湘县,以灌阳属,自此形成了一州(全州)辖二县(清湘、灌阳)的格局。明洪武元年改为全州府,辖县如故。洪武九年,复改为全州,裁去清湘县,全州正领灌阳一县,隶湖广永州府。洪武二十八年,征南将军韩观以全州、灌阳远湖广而近广西、易平瑶乱为由,具奏改隶广西桂林府。从此灌阳隶属广西桂林管辖至今。
首先来看《碑记》中提及的“陈县主”这个称谓。所谓县主,即县令。查史志,明代灌阳县历任县令中姓陈的共有两位,分别是:“陈昌期,广东南海举人,正德间任”;“陈猷,广东潮阳人,正德间任,才力不及,降武陵学训导”。正德皇帝为明武宗朱厚照,在位十六年。从史书记载陈猷才力不及被降职为武陵县训导分析,《碑记》中所说的“陈县主”应当是陈昌期。这与正德十四年十月初五日立写招据《广西桂林府招承良瑶人排》的时间相吻合。
其次再看《碑记》所言“姜知府”。如该知府(知州)是在洪武二十八年前就任,则系全州知州(知府)。查《广西通志》及《全州志》,洪武二十八年前姓姜的知府(知州)名为姜仲升,浙江宁波府人,洪武二十二年任。但仅任职一年,洪武二十三年,即由浙江金华府人徐玄仲接任全州知州。很显然短短一年内姜仲升不可能与梁家数代人产生交集。如果是洪武二十八年划归桂林府之后,则知府应为桂林府知府。查史志,明前期姜姓桂林知府仅有姜洪一人。姜洪,字希范,安徽广德县人,成化十四年进士,弘治元年出按湖广,复迁桂林知府。在任期间,参与镇压过广西古田瑶壮起义,有政声,入名宦。正德七年,卒于山西布政使任上。其任职桂林知府是在正德年间前后,侧面也能验证梁雁传、侯海朝等来灌时间应为正德前后。
再来分析“刘将军业广”这个人名。灌阳于洪武二十八年平定瑶乱、划归桂林府管辖后始开设防御所(亦称千户所)勃利天气预报,设千户1人,统领全县防务工作。明代实行卫所兵制,军籍世袭(今灌阳黄关、新街有时官营、李官营、唐官营等地名,多个姓氏即为明代世袭军籍者的后裔)。千户为一所之长官,驻重要府州,统兵1120人,分为十个百户所。查史志,灌阳刘姓千户共有2人,分别为:“刘表,正德间任守御千户”;“刘朝印,嘉靖十一年任千户”。其中刘表的任职年限与《招据》立写时间吻合,“业广”极有可能是刘表的字。而《碑记》称呼“刘将军”,盖因古人为文,多爱夸大,抑或是对千户这个职务的尊称。灌阳弹丸之地,明代以前大多为全州的属县、有县无城恶魔战士,洪武二十八年改隶广西、建守御千户所后,始筑土城圆白菜炒饼,东德化门、南镇远门、西崇顺门、北龙川门。史实如此,何来真正意义上的将军呢?
3.《碑记》记述内容不可不信但亦不可全信。这块《永兴堂溯源碑记》竖立于清同治初年,有关历史其实主要依据的是故老传闻,记述内容有多处自相矛盾、值得商榷之处。比如碑文中明确记载梁忠秦、梁忠华兄弟“原籍江西吉安府新民人氏,于洪武初年从军征剿”。梁高魁同治十二年《梁氏族谱序》:“忠秦公继克家公(指南宋淳熙年间官拜右丞相、郑国公的福建晋江人梁克家——笔者注)之绪,自江右太和,历湘东,徙居广西义宁县三江口三都。传数世而海三公官授千长。志略异群,遍览名山大川,见桂省垣山环水秀,此地必有可久大之业,于是由义宁迁居省垣后库街而家焉。”再比对新修《梁氏族谱》,梁氏自忠秦以后的世系为:忠秦—海三—胜七—聪亮—雁传。自忠秦至雁传,至少累计5代人。即便“刘将军”千户之职可以世袭,但怎么可能姜知府、陈县主历五世而仍在任呢?而雷通天、李通地、雷武子诸人也未免太长寿了,历五代人仍未被剿灭掉。查史料,雷通天、李通地、雷五子系广西平乐府天宝县上北乡津平里人,于明朝景泰元年(1450年)聚众作乱,到处抢劫,乡民不得安宁。未几官府即招募兵丁予以剿灭。古代由于采取民族歧视政策,土著瑶壮素来与汉民不和,两广及湖广交界之地瑶壮居民为了反抗汉族官府压迫,农民起义此伏彼起。其后的历次起义或为雷通天、李通地之流的余党亦未可知拼塔安。极有可能当年受命前来灌阳平叛,剿平的正是全州、灌阳当地土著瑶民的起义运动。由洪武二年(1369)至景泰元年(1450),再正德十四年(1519),林楚麒梁氏繁衍了至少5代人,代际年龄差≤30年,基本符合常理。
4.26年/代和23年/代的繁衍速度符合人口繁殖规律。以灌阳镇沙罗源鱼塘村繁衍速度最快的一支侯氏为例,其字辈为“海富朝正勇,文珍登永远;世代承宗祖,光清万寿兴;闻贤开龙运,耀明通道真。”目前觅水岭一支已经发展到了“寿”字辈,计19代。按照正德十四年计算,平均26年一代是符合人口繁殖学规律的。如果按照洪武二年计算的话,则为平均34年一代人,这在早婚早育的古代,显然是有问题的谷得网。查新修《梁氏族谱》,梁氏自梁雁传定居灌阳至今,传22代,较侯姓仅快3代,约23年一代人。侯梁二姓繁衍速度总体基本一致。
综上,侯梁袁潘蓝五姓瑶民来灌时间为明朝正德年间应当是正解,迁灌之前的居住地是桂林府义宁县(今属临桂县)第三都安洞兴坪村。语言是无字的历史。经现场语言沟通,灌阳五姓瑶民世代沿袭的瑶话,与现今临桂土话发言基本吻合,反而与公认发源于千家峒的盘、沈、俸等灌阳土著瑶民语言大相径庭。虽历经近500年漫长演变,五姓瑶民自有的语言仍能与临桂土话对话如初,不能不说是地方语言的神奇魅力所在。
再往前溯,五姓瑶民祖上或许是自洪武年间起,从祖籍地应征入伍,四处征战,先后征战过山东青州、广东肇庆府封川县、广西桂林府义宁县多地,最后才是以“新民”的身份定居桂林府义宁县的谦卑的人有福。所谓“新民”,顾名思义就是明初新近落籍、而非世代定居义宁县西江口第三都(兴坪村)的原住民。如此或为缘何灌阳侯梁袁潘蓝五姓瑶民世世代代、念兹在兹有“洪武初年”这个深刻印记的合理解释了。
(作者侯杰,灌阳县灌阳镇鱼塘村人,网名龙川山人,西北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现任职于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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