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与争鸣】再说“清真”和“清真泛化”(中)-芝兰雅舍
【探索与争鸣】再说“清真”和“清真泛化”(中)-芝兰雅舍
前面讨论了关于“清真”一词的现实意义,以及与之相关的文化内含和外延。这里再做点补充,就是关于“清真”一词的来源。据多方面文献考证,“清真”一词作为汉语词汇,自古有之。有说是道家用语,有说是佛家用语,起初并非专指伊斯兰教法规范下的“哈俩里”食品,也并不特指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每天礼拜的“麦斯智德”(清真寺),只是一个表达“清心修性,物我还真”的传统文学与哲学用词。最早在汉语语境中见到“清真”一词,据说最早见于南北朝时刘义庆所著的《世说新语》里,原文是:“清真斋欲,万物不可移也。”意为纯净洁朴,无尘无染。后来历代文人也拿“清真”一词表达质朴、高雅、清静等意思。比如唐代诗人李白有“圣代复元古,乘衣贵清真”,宋代词人陆游在咏梅中有“阅尽千葩万花春,此花风味独清真”。甚至宋代诗人周邦彦自号“清真”,著有《清真词》一书。从南北朝到宋代的800余年间,文人多用“清真”一词,以表述清廉高洁的品格和清雅幽静的环境。可见,“清真”一词与“干净卫生”“有无病毒病菌”没有关系,更与经济利益无丝毫瓜葛。随着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大约到了明洪武元年(1368)敕建金陵礼拜寺御书《至圣百字赞》时,“清真”便因“清心还真”而与伊斯兰教结下了不解之缘:“降邪归一,教名清真。穆罕默德,至贵圣人。”嗣后,“清真”一词便在伊斯兰教方面广泛地得到了应用,并随着中国历史上回汉文化的融通、交流,约定俗成地成为伊斯兰教表述信仰与饮食的专用名词西京教务网。自明代中期开始,中国穆斯林学者在他们的著述中,每欲解释伊斯兰义时,总因“清真”二字含有自然质朴的意思,而大量应用。比如穆斯林喜欢戴白帽,就是崇尚“纯洁无染于本色”的“清真”之美。据有学者考证,在明万历年间,中国穆斯林经学家王岱舆最早使用了“清真”一词。他在《正教真诠·正道章》中提到:“经云:‘教道之正,惟清真而已。’纯洁无染之谓清;尊独一,无二主,故谓之真。”此后,康熙年间另一中国穆斯林学者马注所著的《清真指南》、乾隆年间金天柱所著的《清真释疑》,都先后使用了“清真”一词。是故“清真”一词,因能恰当表述伊斯兰教之“清洁无染,真乃独一”、“真主原有独一,谓之清真”、“至清至真”、“真主之清净”等概念,便在中国伊斯兰教中广泛应用,直到在汉语语境中成功化生为伊斯兰教专用的信仰与生活用语。在《新编现代汉语词典》“清真”词条下的释义中,也将“清真”解释为“伊斯兰教的别称”、“纯洁质朴”,这实际上是伊斯兰中国化的一个见证。
陈述“清真”一词的来源及其历史源流,只是想说明,“清真”一词并非“泊来品”,是地地道道的“中国货”。之所以后来被伊斯兰教和穆斯林专用,这是在久远的历史长河中,因华夏文明与伊斯兰文明的交融和相互渗透才产生的结果,也就是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具体体现。在外国,在阿拉伯世界九霄天帝,是没有“清真”这个概念的,只有“哈俩来”即“穆斯林食之合法”的意思。既然明白了“清真”是中国伊斯兰、中国穆斯林所应用,不是“泊来品”,那么就跟什么什么的“化”没有关系了,要有关系也是“化成中国”了,不是“化成外国”了。在日常生活领域、特别是饮食领域,涉及“清真”的问题很多,但限于篇幅,我们忽略一些细节问题,尽量简要讨论。笔者拟从肉食品及其相关、含肉油食品、饮食卫生等几个方面来探讨,恭请方家、学者们批评指正。
一、肉食品及其相关
近两年,不论在生活中还是在网络上,或者其他媒体,似乎把“清真”和穆斯林经济利益、和“猪”生硬地拴扯在了一起,这应该是某些不良之人的恶意误导,很感悲哀。穆斯林食用“清真”称呼“清真”,原本合情合理、无可争议。前文已述,“清真”在穆斯林生活当中,与伊斯兰教信仰密切相关,它不仅仅是一种生活标签,而是表达着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之生活方面的一种观念、一种态度、一种存在状态,也是一种在“大环境”下的生活诉求,是一种在信仰理念约束下的生活上的饮食诉求,并非是生意需求、市场盈利需求。不信仰伊斯兰教,也就没有讲求这个的必要,无任何意义。另一方面,相对于“清真”,实际上也并非只有“猪”是“不清真”的,凡是《古兰经》里未允许的食品都是“不清真”的。如果读者诸君细心,请详细参阅有关书籍,在《古兰经》里与猪肉同例并举的还有“自死物、血液、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等等(详见《古兰经》第2章第173节、第5章第3节、第6章第145节、第16章第115节)。在伊斯兰传统教法中,有著名的四大教法法学体系,是构成穆斯林现实生活规范的律例和规则。面对世界各地不同民族不同风俗、不同地域不同物产的状况,伊斯兰教法学体系伴随着历史的演绎和推进,以很强的自适应方式,因地因人因时而将其归类、凝聚、浓缩,最后沉淀出了著名的四大教法法学体系,即哈乃菲、莎菲尔、马立客、罕百里,和公认的四大立法原则即《古兰经》、《圣训》、公议、类比(推理)等。伊斯兰法学家们,就以这四大立法原则进行“教法定案”。中国穆斯林基本上都追随四大教法法学体系中的“哈乃菲教法”学派,在饮食上以小心谨慎为其特征(虽然自立足于罕百里教法体系的赛莱费耶教派传入中国开始,以后逐渐有追随罕百里教法的[如礼拜中的三抬手、视马肉及虾鱿螃蟹等非鱼类海生动物可吃等]、不追随四大教法学派而自成一家的[如伊本·泰敏叶思想、格尔达威思想、茅杜迪思想、赛义德·固土布思想等]、或者直接不限定教法学派可以任意跟随诸教法学派中的任意教派[如达瓦],但都是最近几十年才出现的,很少数的,因非主流,笔者在此不予讨论)。哈乃菲教法学派认为,畜类以双蹄夹、无上门齿、倒嚼、性格温顺、食草、长相俊美的牛羊驼鹿等,禽类以直嘴、卵生、食谷、性格温良的鸡鸭鹅雁等,鱼类以具备头、嘴、尾、骨刺、有腹鳍、有鳞等的可吃。其中畜禽类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必须让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亲自念诵真主之名屠宰之后才算是“合法的”,亦即“清真”的。否则就以“自死物”论之,为禁物而“不可吃”。鱼无需宰。(详见清初穆斯林大学者刘智介廉巴巴所著《天方典礼·饮食篇》、哈乃菲教法典籍《伟嘎耶》《麦布苏退》等经典中有关饮食款项)由此可见,非清真并不只是限于猪,猪也并非是“污及天下,脏及眼目”,与猪肉相同性质的“不清真”多了去了。
顺便提及,酒在《古兰经》中与赌博、抽签打卦、拜佛相提并论,如若饮酒、如若赌博、如若抽签打卦,形同拜佛,俨然比猪肉严重得多。随着科技的进步,与酒同性质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毒品,也从鸦片进化到种种样样的现代化学毒品,都普遍地进入了我们的视野。当有人提及养猪、以猪做生意时,可能会令绝大多数穆斯林反感而恼羞成怒,但倘若提及酒不能制作买卖大概会有很多回族穆斯林一脸的茫然。毒品更是如此,有些人以猪为禁,以酒为戒,但却在偷偷摸摸地贩毒(假之名曰“药品”),实际上酒(乱性失德招引车祸等)、毒品(破坏家庭破坏社会等)对不论穆斯林还是非穆斯林家庭的危害、对整个社会的危害,何止千万倍,与猪肉相比起来真是天壤之别。
讲个小故事。小时候从家父的“古经”里听来的。在我们西海固这个地方,自从有了人居住,“喊叫水”“长流水”怕是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真主太阿俩以水为“根”创造了宇宙世界(这是有科学依据的,此处只做提示),一切生命皆依水而存活。但在西海固这个地方,水恰恰成了最大的难题。既无泉水,也无河流,更是长年久旱少雨少雪。这大概是先祖们丢失了家园之后,被善意安置在这里“省身悟过”的一个最直接的缘由吧,能活了活,不能活了自生自灭去吧!祖祖辈辈凭着对信仰的依托,在及其艰苦的困境中,在真主太阿俩的护佑下,发明了胶泥窖,硬是以窖水维系、存活了下来。冬天下雪时就扫雪积雪,夏天下雨时就堵水蓄水,洗了洋芋的水澄清了再洗衣服,洗了衣服、洗了锅碗的水再积攒下来潆牲口。有俗语表达“水比油贵”。就在这样的艰难困境中生活的人们,大家想想,水是多么金贵。传说前辈光阴里有这样一段趣事,既教育了人也解决了被污染的水是否还能用的问题。说某村(原传说有名有姓,此处从化)有位开学是一位德高望重的阿訇。某天,有一个哈万德(坊上群众)急匆匆来问阿訇:“老人家,我的窖里把个鸡儿跌下去咧,都淹死咧,咋办恰?”阿訇听了眉头一皱,问:“啥情况?”“满各处跑的,后圈(厕所)呢驴圈呢到处都跑的,不知道咋么就跌下去咧,紧捞慢捞地就淹死到里头咧。”阿訇说:“这……污染肯定是污染咧,这一窖水呢,得生个方方呀!”他皱着眉头想了半天说:“这样吧,你去把水打掉二十一桶子,然后背给两三背斗干净黄土撒进去,能澄清咧用去。”那个哈万德就小心谨慎地按照阿訇说的去做了,在哈万德的心目中,阿訇是“照经上说的,肯定对”。事有凑巧,那个哈万德的邻居也找来了,郑翠萍说是他们家的水窖里打上来了一只死猫娃子,泡得肚子都胀了,毛都开始脱了。阿訇说:“没啥,你去撒给几铁锨土咧用去。”这哈万德兴高采烈地回去了。时间不大,前面那个哈万德就找麻烦来了,委曲地对阿訇说:“老人家,我平时对您尊重着呢么,你咋这么害我呢,他的猫娃子都泡胀咧,我的鸡娃子才跌着下去,为哈他撒几锨土就成咧,我的还要打掉几十桶子水呢汉川一中?”阿訇说:“我们这里缺水,都是生的方方。你个人衡量,如果你和他是一样的人,你就连土都不用撒咧,更别说打掉多少水。”那哈万德还是一脸懵懂,不明白。阿訇说:“那个一天赌场上下来酒场上上咧,五做六做十一做,啥没吃着啥没干着。他平时吃喝到肚子里去的东西比那死猫娃子脏的在哪,别说撒土,他把死猫娃子吃咧者也没有他平时吃的过分。你如果连他一样的话赌王斗千王,你就不处理你的水咧,用去。”这个哈万德才好像明白了什么,一把攥住阿訇的手连说赛俩目带道歉:“老人家,我明白咧,我明白咧,你老人家胡适奴(原谅)。”这里关于“生方方”有没有经典依据,笔者不谙法学,就搁置不论,若有方家不妨指点一二。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人的言行、待人接物的方式,的确体现着他的信仰虔诚度和道德品质素养,他的吃喝拉撒也的确披露着他对信仰的态度。一个嗜酒如命的人,一个视毒品为发财捷径的人,什么猪肉、死肉,于他来说的确不是什么禁物了。
曾经在网络上有爆出“清真啤酒”“清真猪肉”(笔者在二十多年前于某地一超市中亲眼见到某大企业大品牌出的“清真猪肉肠”、在儿子上学的某学校回民灶窗口贴有“红烧火腿”,通过提示后都立即做了相应处理。近两年有网络流出某国出产“哈俩来”标识的罐装猪肉,笔者不识洋文,不知出产何处,什么来历,也没遇到售卖到眼前,姑妄现之姑妄见之吧,哪个穆斯林都不会认为猪肉还有“清真”的),笔者认为,这应该都是无知造成。对于很多没有见过穆斯林、不知道伊斯兰饮食诉求的人来说,他们的理解,“哈俩来”“清真”大概就是“干净”“卫生”了。在他们看来,既然“清真”的概念受伊斯兰教条约束,那么这就是“宗教用语”了,不能用于公众场合。可是他们却忽视了另一个更为普遍的存在: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依照他们的思路,这穆斯林也不能到公众场合去了,因为都带着“宗教信仰特征”。这种推理凌霄剑仙,很是幼稚,更违背唯物辩证法。比如近期就有某公众号推出文章,将清真肉品屠宰要求和某地开工请道士做法混在一块儿,认为都是“封建迷信”,这明显是无知导致。至于道士做法是不是迷信,因为信仰不同,笔者对道家了解不多,存在认知错位和差异,笔者不作任何评议。但是把穆斯林要求的清真肉食屠宰要求说成是迷信,这就是对穆斯林生活的无知。因为穆斯林信仰伊斯兰教,而伊斯兰教对肉食品的要求就是穆斯林在念诵真主的名义之前提下所屠宰的,就像是汉族人的意识当中人不可乱伦、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以强凌弱是一个概念,尽管伊斯兰更加约束穆斯林不可乱伦、不可奸淫和偷盗,不可弱肉强食,这些约束和对肉食的要求都是同样的理念。
二、含油肉食品
随着市场经济的活跃,各种小食品、油炸食品应运而生。市面上除了我们知道的“混合食用油”(一般由动物油脂和植物油混合调配而成)、火锅底料(含有动物油脂)、方便面(一般用植物油炸,但大多用混合油炸)、速冻水饺(含肉及动物油脂)、夹心面点(含起酥油)之类的外,“成品包装”的肉类,比如牛羊肉干、真空包装牛羊生熟肉、鸡鸭肉、牛羊肉肠鸡肉肠、鸡爪鸡翅等等,依据世界卫生组织以及国家生产卫生标准来衡量,厂家都可能是严格杜绝污染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生产的,都是“合法的”“干净卫生的”,但却不一定是“哈俩来”“清真”的。还有像麻辣条、薯片等油炸食品,是否用地沟油、动物油脂与植物油调配的混合油生产的,是需要考虑的。通过高精度提炼过的地沟油、及严格的卫生标准生产的动物油脂与植物油混合调配的油炸的东西,可能检测不到过量的细菌、病毒,但却不是清真的。如果火锅底料、方便面、速冻水饺、夹心面点等需要配以动物肉和油脂的食品里有猪肉油以及非穆斯林屠宰的动物油脂,同样是“不清真”的。就像仿生虾丸,这个有电视台都公开在科普频道里专题讲过,这种东西基本上就没有清真的,因为它的保质介质必须是猪油脂。就像麻辣条、薯片等油炸食品,究竟油源清真不清真,只有厂家知道了。总的一句话,穆斯林在饮食方面,与“清真”的概念关联得很紧密,是信仰的组成部分,这不是其他不信仰伊斯兰教的人,从可以随着环境改变的“风俗习惯”角度所能理解的。这也并不是迷信,迷信与宗教信仰完全两码事。伊斯兰教对穆斯林在饮食上的要求和对做人的素质要求出于同一信仰约束理念。所以,“干净卫生”不一定就是“哈俩来”不一定就是“清真”,而“清真”的有时候可能会出现“不干净不卫生”(如果在屠宰过程中不遵守检疫规定、操作过程不严格懒懒小兽妃,因而卫生不达标,这在国家卫生标准上“不合格”,但确是属于“清真”的)。网络上有人提出“清真不是民俗是宗教,学校清真食堂的本质是宗教极端主义”、“清真食堂显而易见就不具备存在的必要性”,这的确是忽略了有部分公民存在信仰宗教这一现实。如果这些“建议”稀里糊涂地被有关方面采纳,那么,穆斯林就只能退回到自己生活的区域,无法去上大学、无法去没有饮食条件的地方打工、发展。
三、饮食卫生相关
文化品位较高的席面上,我们都会发现一些“公筷”“盆勺”“餐刀”一类的用具,意思是吃自己碗碟里的食物用自己的餐具,要从大家共用的大盘里取菜,就用“公筷”“盆勺”等。这从医学角度上讲,是为了卫生,不要让病菌病毒通过噙含过的餐具将个人口水和唾液带入公盘,从而产生菌毒传染;再就是相互尊重。在这个世界上恐怕除了婴儿不嫌弃母亲的唾液、夫妻不嫌弃对方的口水之外,再没有能将他人的口水、唾液视为“干净”的“关系”了。我们想想,同俗同饮食都如此,那么存在不同俗不同饮食的时候,是不是应该讲究一下相互间的感受呢?有些生活粗陋、品味低俗的人,不懂得生活中的这种生活卫生,不懂得人们相互间的尊重,一看到专碗专筷、或者一些专用窗口之类的就惊诧得了不得,说什么另分异类、分别隔离等等,真正是得学习一下孔孟儒学、提升一下素养了。
顺便提及,出于经济发展考量的“清真产业化”“清真商业化”等,笔者认为没有必要搞,既然负面影响这么大,钱重要还是民族团结重要?经济利益重要还是国际影响重要?笔者将在下一篇再做探讨,请关注并批评指正。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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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与争鸣》系列
1、【探索与争鸣】“沙化”“阿化”“去中国化”刍议(上)
2、【探索与争鸣】“沙化”“阿化”“去中国化”刍议(中)
3、【探索与争鸣】“沙化”“阿化”“去中国化”刍议(下)
4、【探索与争鸣】再谈“清真”和“清真泛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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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讨论了关于“清真”一词的现实意义,以及与之相关的文化内含和外延。这里再做点补充,就是关于“清真”一词的来源。据多方面文献考证,“清真”一词作为汉语词汇,自古有之。有说是道家用语,有说是佛家用语,起初并非专指伊斯兰教法规范下的“哈俩里”食品,也并不特指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每天礼拜的“麦斯智德”(清真寺),只是一个表达“清心修性,物我还真”的传统文学与哲学用词。最早在汉语语境中见到“清真”一词,据说最早见于南北朝时刘义庆所著的《世说新语》里,原文是:“清真斋欲,万物不可移也。”意为纯净洁朴,无尘无染。后来历代文人也拿“清真”一词表达质朴、高雅、清静等意思。比如唐代诗人李白有“圣代复元古,乘衣贵清真”,宋代词人陆游在咏梅中有“阅尽千葩万花春,此花风味独清真”。甚至宋代诗人周邦彦自号“清真”,著有《清真词》一书。从南北朝到宋代的800余年间,文人多用“清真”一词,以表述清廉高洁的品格和清雅幽静的环境。可见,“清真”一词与“干净卫生”“有无病毒病菌”没有关系,更与经济利益无丝毫瓜葛。随着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传播,大约到了明洪武元年(1368)敕建金陵礼拜寺御书《至圣百字赞》时,“清真”便因“清心还真”而与伊斯兰教结下了不解之缘:“降邪归一,教名清真。穆罕默德,至贵圣人。”嗣后,“清真”一词便在伊斯兰教方面广泛地得到了应用,并随着中国历史上回汉文化的融通、交流,约定俗成地成为伊斯兰教表述信仰与饮食的专用名词西京教务网。自明代中期开始,中国穆斯林学者在他们的著述中,每欲解释伊斯兰义时,总因“清真”二字含有自然质朴的意思,而大量应用。比如穆斯林喜欢戴白帽,就是崇尚“纯洁无染于本色”的“清真”之美。据有学者考证,在明万历年间,中国穆斯林经学家王岱舆最早使用了“清真”一词。他在《正教真诠·正道章》中提到:“经云:‘教道之正,惟清真而已。’纯洁无染之谓清;尊独一,无二主,故谓之真。”此后,康熙年间另一中国穆斯林学者马注所著的《清真指南》、乾隆年间金天柱所著的《清真释疑》,都先后使用了“清真”一词。是故“清真”一词,因能恰当表述伊斯兰教之“清洁无染,真乃独一”、“真主原有独一,谓之清真”、“至清至真”、“真主之清净”等概念,便在中国伊斯兰教中广泛应用,直到在汉语语境中成功化生为伊斯兰教专用的信仰与生活用语。在《新编现代汉语词典》“清真”词条下的释义中,也将“清真”解释为“伊斯兰教的别称”、“纯洁质朴”,这实际上是伊斯兰中国化的一个见证。
陈述“清真”一词的来源及其历史源流,只是想说明,“清真”一词并非“泊来品”,是地地道道的“中国货”。之所以后来被伊斯兰教和穆斯林专用,这是在久远的历史长河中,因华夏文明与伊斯兰文明的交融和相互渗透才产生的结果,也就是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具体体现。在外国,在阿拉伯世界九霄天帝,是没有“清真”这个概念的,只有“哈俩来”即“穆斯林食之合法”的意思。既然明白了“清真”是中国伊斯兰、中国穆斯林所应用,不是“泊来品”,那么就跟什么什么的“化”没有关系了,要有关系也是“化成中国”了,不是“化成外国”了。在日常生活领域、特别是饮食领域,涉及“清真”的问题很多,但限于篇幅,我们忽略一些细节问题,尽量简要讨论。笔者拟从肉食品及其相关、含肉油食品、饮食卫生等几个方面来探讨,恭请方家、学者们批评指正。
一、肉食品及其相关
近两年,不论在生活中还是在网络上,或者其他媒体,似乎把“清真”和穆斯林经济利益、和“猪”生硬地拴扯在了一起,这应该是某些不良之人的恶意误导,很感悲哀。穆斯林食用“清真”称呼“清真”,原本合情合理、无可争议。前文已述,“清真”在穆斯林生活当中,与伊斯兰教信仰密切相关,它不仅仅是一种生活标签,而是表达着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之生活方面的一种观念、一种态度、一种存在状态,也是一种在“大环境”下的生活诉求,是一种在信仰理念约束下的生活上的饮食诉求,并非是生意需求、市场盈利需求。不信仰伊斯兰教,也就没有讲求这个的必要,无任何意义。另一方面,相对于“清真”,实际上也并非只有“猪”是“不清真”的,凡是《古兰经》里未允许的食品都是“不清真”的。如果读者诸君细心,请详细参阅有关书籍,在《古兰经》里与猪肉同例并举的还有“自死物、血液、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等等(详见《古兰经》第2章第173节、第5章第3节、第6章第145节、第16章第115节)。在伊斯兰传统教法中,有著名的四大教法法学体系,是构成穆斯林现实生活规范的律例和规则。面对世界各地不同民族不同风俗、不同地域不同物产的状况,伊斯兰教法学体系伴随着历史的演绎和推进,以很强的自适应方式,因地因人因时而将其归类、凝聚、浓缩,最后沉淀出了著名的四大教法法学体系,即哈乃菲、莎菲尔、马立客、罕百里,和公认的四大立法原则即《古兰经》、《圣训》、公议、类比(推理)等。伊斯兰法学家们,就以这四大立法原则进行“教法定案”。中国穆斯林基本上都追随四大教法法学体系中的“哈乃菲教法”学派,在饮食上以小心谨慎为其特征(虽然自立足于罕百里教法体系的赛莱费耶教派传入中国开始,以后逐渐有追随罕百里教法的[如礼拜中的三抬手、视马肉及虾鱿螃蟹等非鱼类海生动物可吃等]、不追随四大教法学派而自成一家的[如伊本·泰敏叶思想、格尔达威思想、茅杜迪思想、赛义德·固土布思想等]、或者直接不限定教法学派可以任意跟随诸教法学派中的任意教派[如达瓦],但都是最近几十年才出现的,很少数的,因非主流,笔者在此不予讨论)。哈乃菲教法学派认为,畜类以双蹄夹、无上门齿、倒嚼、性格温顺、食草、长相俊美的牛羊驼鹿等,禽类以直嘴、卵生、食谷、性格温良的鸡鸭鹅雁等,鱼类以具备头、嘴、尾、骨刺、有腹鳍、有鳞等的可吃。其中畜禽类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必须让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亲自念诵真主之名屠宰之后才算是“合法的”,亦即“清真”的。否则就以“自死物”论之,为禁物而“不可吃”。鱼无需宰。(详见清初穆斯林大学者刘智介廉巴巴所著《天方典礼·饮食篇》、哈乃菲教法典籍《伟嘎耶》《麦布苏退》等经典中有关饮食款项)由此可见,非清真并不只是限于猪,猪也并非是“污及天下,脏及眼目”,与猪肉相同性质的“不清真”多了去了。
顺便提及,酒在《古兰经》中与赌博、抽签打卦、拜佛相提并论,如若饮酒、如若赌博、如若抽签打卦,形同拜佛,俨然比猪肉严重得多。随着科技的进步,与酒同性质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毒品,也从鸦片进化到种种样样的现代化学毒品,都普遍地进入了我们的视野。当有人提及养猪、以猪做生意时,可能会令绝大多数穆斯林反感而恼羞成怒,但倘若提及酒不能制作买卖大概会有很多回族穆斯林一脸的茫然。毒品更是如此,有些人以猪为禁,以酒为戒,但却在偷偷摸摸地贩毒(假之名曰“药品”),实际上酒(乱性失德招引车祸等)、毒品(破坏家庭破坏社会等)对不论穆斯林还是非穆斯林家庭的危害、对整个社会的危害,何止千万倍,与猪肉相比起来真是天壤之别。
讲个小故事。小时候从家父的“古经”里听来的。在我们西海固这个地方,自从有了人居住,“喊叫水”“长流水”怕是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真主太阿俩以水为“根”创造了宇宙世界(这是有科学依据的,此处只做提示),一切生命皆依水而存活。但在西海固这个地方,水恰恰成了最大的难题。既无泉水,也无河流,更是长年久旱少雨少雪。这大概是先祖们丢失了家园之后,被善意安置在这里“省身悟过”的一个最直接的缘由吧,能活了活,不能活了自生自灭去吧!祖祖辈辈凭着对信仰的依托,在及其艰苦的困境中,在真主太阿俩的护佑下,发明了胶泥窖,硬是以窖水维系、存活了下来。冬天下雪时就扫雪积雪,夏天下雨时就堵水蓄水,洗了洋芋的水澄清了再洗衣服,洗了衣服、洗了锅碗的水再积攒下来潆牲口。有俗语表达“水比油贵”。就在这样的艰难困境中生活的人们,大家想想,水是多么金贵。传说前辈光阴里有这样一段趣事,既教育了人也解决了被污染的水是否还能用的问题。说某村(原传说有名有姓,此处从化)有位开学是一位德高望重的阿訇。某天,有一个哈万德(坊上群众)急匆匆来问阿訇:“老人家,我的窖里把个鸡儿跌下去咧,都淹死咧,咋办恰?”阿訇听了眉头一皱,问:“啥情况?”“满各处跑的,后圈(厕所)呢驴圈呢到处都跑的,不知道咋么就跌下去咧,紧捞慢捞地就淹死到里头咧。”阿訇说:“这……污染肯定是污染咧,这一窖水呢,得生个方方呀!”他皱着眉头想了半天说:“这样吧,你去把水打掉二十一桶子,然后背给两三背斗干净黄土撒进去,能澄清咧用去。”那个哈万德就小心谨慎地按照阿訇说的去做了,在哈万德的心目中,阿訇是“照经上说的,肯定对”。事有凑巧,那个哈万德的邻居也找来了,郑翠萍说是他们家的水窖里打上来了一只死猫娃子,泡得肚子都胀了,毛都开始脱了。阿訇说:“没啥,你去撒给几铁锨土咧用去。”这哈万德兴高采烈地回去了。时间不大,前面那个哈万德就找麻烦来了,委曲地对阿訇说:“老人家,我平时对您尊重着呢么,你咋这么害我呢,他的猫娃子都泡胀咧,我的鸡娃子才跌着下去,为哈他撒几锨土就成咧,我的还要打掉几十桶子水呢汉川一中?”阿訇说:“我们这里缺水,都是生的方方。你个人衡量,如果你和他是一样的人,你就连土都不用撒咧,更别说打掉多少水。”那哈万德还是一脸懵懂,不明白。阿訇说:“那个一天赌场上下来酒场上上咧,五做六做十一做,啥没吃着啥没干着。他平时吃喝到肚子里去的东西比那死猫娃子脏的在哪,别说撒土,他把死猫娃子吃咧者也没有他平时吃的过分。你如果连他一样的话赌王斗千王,你就不处理你的水咧,用去。”这个哈万德才好像明白了什么,一把攥住阿訇的手连说赛俩目带道歉:“老人家,我明白咧,我明白咧,你老人家胡适奴(原谅)。”这里关于“生方方”有没有经典依据,笔者不谙法学,就搁置不论,若有方家不妨指点一二。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个人的言行、待人接物的方式,的确体现着他的信仰虔诚度和道德品质素养,他的吃喝拉撒也的确披露着他对信仰的态度。一个嗜酒如命的人,一个视毒品为发财捷径的人,什么猪肉、死肉,于他来说的确不是什么禁物了。
曾经在网络上有爆出“清真啤酒”“清真猪肉”(笔者在二十多年前于某地一超市中亲眼见到某大企业大品牌出的“清真猪肉肠”、在儿子上学的某学校回民灶窗口贴有“红烧火腿”,通过提示后都立即做了相应处理。近两年有网络流出某国出产“哈俩来”标识的罐装猪肉,笔者不识洋文,不知出产何处,什么来历,也没遇到售卖到眼前,姑妄现之姑妄见之吧,哪个穆斯林都不会认为猪肉还有“清真”的),笔者认为,这应该都是无知造成。对于很多没有见过穆斯林、不知道伊斯兰饮食诉求的人来说,他们的理解,“哈俩来”“清真”大概就是“干净”“卫生”了。在他们看来,既然“清真”的概念受伊斯兰教条约束,那么这就是“宗教用语”了,不能用于公众场合。可是他们却忽视了另一个更为普遍的存在: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依照他们的思路,这穆斯林也不能到公众场合去了,因为都带着“宗教信仰特征”。这种推理凌霄剑仙,很是幼稚,更违背唯物辩证法。比如近期就有某公众号推出文章,将清真肉品屠宰要求和某地开工请道士做法混在一块儿,认为都是“封建迷信”,这明显是无知导致。至于道士做法是不是迷信,因为信仰不同,笔者对道家了解不多,存在认知错位和差异,笔者不作任何评议。但是把穆斯林要求的清真肉食屠宰要求说成是迷信,这就是对穆斯林生活的无知。因为穆斯林信仰伊斯兰教,而伊斯兰教对肉食品的要求就是穆斯林在念诵真主的名义之前提下所屠宰的,就像是汉族人的意识当中人不可乱伦、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以强凌弱是一个概念,尽管伊斯兰更加约束穆斯林不可乱伦、不可奸淫和偷盗,不可弱肉强食,这些约束和对肉食的要求都是同样的理念。
二、含油肉食品
随着市场经济的活跃,各种小食品、油炸食品应运而生。市面上除了我们知道的“混合食用油”(一般由动物油脂和植物油混合调配而成)、火锅底料(含有动物油脂)、方便面(一般用植物油炸,但大多用混合油炸)、速冻水饺(含肉及动物油脂)、夹心面点(含起酥油)之类的外,“成品包装”的肉类,比如牛羊肉干、真空包装牛羊生熟肉、鸡鸭肉、牛羊肉肠鸡肉肠、鸡爪鸡翅等等,依据世界卫生组织以及国家生产卫生标准来衡量,厂家都可能是严格杜绝污染源、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生产的,都是“合法的”“干净卫生的”,但却不一定是“哈俩来”“清真”的。还有像麻辣条、薯片等油炸食品,是否用地沟油、动物油脂与植物油调配的混合油生产的,是需要考虑的。通过高精度提炼过的地沟油、及严格的卫生标准生产的动物油脂与植物油混合调配的油炸的东西,可能检测不到过量的细菌、病毒,但却不是清真的。如果火锅底料、方便面、速冻水饺、夹心面点等需要配以动物肉和油脂的食品里有猪肉油以及非穆斯林屠宰的动物油脂,同样是“不清真”的。就像仿生虾丸,这个有电视台都公开在科普频道里专题讲过,这种东西基本上就没有清真的,因为它的保质介质必须是猪油脂。就像麻辣条、薯片等油炸食品,究竟油源清真不清真,只有厂家知道了。总的一句话,穆斯林在饮食方面,与“清真”的概念关联得很紧密,是信仰的组成部分,这不是其他不信仰伊斯兰教的人,从可以随着环境改变的“风俗习惯”角度所能理解的。这也并不是迷信,迷信与宗教信仰完全两码事。伊斯兰教对穆斯林在饮食上的要求和对做人的素质要求出于同一信仰约束理念。所以,“干净卫生”不一定就是“哈俩来”不一定就是“清真”,而“清真”的有时候可能会出现“不干净不卫生”(如果在屠宰过程中不遵守检疫规定、操作过程不严格懒懒小兽妃,因而卫生不达标,这在国家卫生标准上“不合格”,但确是属于“清真”的)。网络上有人提出“清真不是民俗是宗教,学校清真食堂的本质是宗教极端主义”、“清真食堂显而易见就不具备存在的必要性”,这的确是忽略了有部分公民存在信仰宗教这一现实。如果这些“建议”稀里糊涂地被有关方面采纳,那么,穆斯林就只能退回到自己生活的区域,无法去上大学、无法去没有饮食条件的地方打工、发展。
三、饮食卫生相关
文化品位较高的席面上,我们都会发现一些“公筷”“盆勺”“餐刀”一类的用具,意思是吃自己碗碟里的食物用自己的餐具,要从大家共用的大盘里取菜,就用“公筷”“盆勺”等。这从医学角度上讲,是为了卫生,不要让病菌病毒通过噙含过的餐具将个人口水和唾液带入公盘,从而产生菌毒传染;再就是相互尊重。在这个世界上恐怕除了婴儿不嫌弃母亲的唾液、夫妻不嫌弃对方的口水之外,再没有能将他人的口水、唾液视为“干净”的“关系”了。我们想想,同俗同饮食都如此,那么存在不同俗不同饮食的时候,是不是应该讲究一下相互间的感受呢?有些生活粗陋、品味低俗的人,不懂得生活中的这种生活卫生,不懂得人们相互间的尊重,一看到专碗专筷、或者一些专用窗口之类的就惊诧得了不得,说什么另分异类、分别隔离等等,真正是得学习一下孔孟儒学、提升一下素养了。
顺便提及,出于经济发展考量的“清真产业化”“清真商业化”等,笔者认为没有必要搞,既然负面影响这么大,钱重要还是民族团结重要?经济利益重要还是国际影响重要?笔者将在下一篇再做探讨,请关注并批评指正。
(待续)
相 关 阅 读
《探索与争鸣》系列
1、【探索与争鸣】“沙化”“阿化”“去中国化”刍议(上)
2、【探索与争鸣】“沙化”“阿化”“去中国化”刍议(中)
3、【探索与争鸣】“沙化”“阿化”“去中国化”刍议(下)
4、【探索与争鸣】再谈“清真”和“清真泛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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