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中解脱】思黑业果——第十三天深信业果(文字)-菩提道次第
【掌中解脱】思黑业果——第十三天深信业果(文字)-菩提道次第
辛二、分别思维
分别思维分三段:壬一、思黑业果;壬二、思白业果;壬三、附带开示具力业门。壬一、思黑业果
此分三节:癸一、正明黑业道;癸二、轻重差别;癸三、示彼等之果。癸一、正明黑业道
既然业果是如此的重要、又是那样的微细,我们对业果所做的取舍基础又是什么?当知粗显的善、不善业可概括为十种,《俱舍论》中说:
摄其中粗显,善不善如应,说为十业道。
不仅出家人要对此做取舍,就是在家居士也要这样做。所以,过去隆睹喇嘛曾特别出资,将发露忏悔十不善文刻成袖珍本广为散发。又如《入行论》中所说:
众生欲除苦,奈何苦更增;
愚人虽求乐,毁乐如灭仇。
我们虽然想得到快乐,但却不知修善——快乐的因;虽然不想受苦,却不知断罪——痛苦的因地球队长,反而像对待仇人一样,将想要的快乐毁灭。我们的取舍完全颠倒了。
有些人认为自己愚笨,听不懂什么是十不善,但我们可以学会二、三十首歌舞段子,怎么会听不懂十不善呢?我们并不是单纯因为没有学过或不懂正法而堕恶趣,而是因为知而不修,所以,实修佛法很重要。
所应断除的十不善为:
身业者三种,口业有四种,
意业复有三,忏悔十不善。[1]
十不善业中属身业的有三种:杀生、不与取、欲邪行;属语业的有四种:妄语、离间语、粗恶语和绮语;属意业的有三种:贪婪心、嗔恚心和邪见。每一种业又各有四种因素:事、意乐、加行和究竟。
一、杀生
杀生的“事”为除自己之外的其他有情,例如:被屠宰的羊。“意乐”中又分想、动机和烦恼三部分。“想”为无误地知道所杀的对象;“动机”为想要去杀;“烦恼”为三毒中任何一毒:以嗔发起的,如仇恨怨敌而用武器将对方杀死;以贪发起的,如爱羊的肉、皮等而宰羊;以痴发起的,如外道等故意杀生以血肉祭祀,以为这样做没有过失而大肆向别人宣扬。“加行”为使用毒药、武器、咒语等各种手段。所谓杀生,并不一定就是用刀将对方捅死,用恶咒和巫术也能杀生。“究竟”为对方在自己之前死去。如果这四种因素全部具备,杀生业道即告圆满。[2]
教唆别人杀和自己亲自杀没有区别,如《俱舍论》中说:
军等若同事,皆成如作者。
假设有八个人杀一头羊,这罪业并不是由八人分摊,而是每个人均犯有杀一头羊的全部罪行。又以军官为例,当他指挥许多士兵杀人时,如果总共杀了一千个人,每个士兵所造的罪业大小与各自所杀人数成正比,而军官则造下屠杀一千个人的全部罪业。
在前藏地区,社会风气还算不错,但在边远地区,似乎有出家人找人代宰牲畜的习惯,屠宰者和教令屠宰者二人都各造一杀生罪。如果只是自己动手,则只有一种罪;所以,与其连累帮忙的人造罪,还不如单独自己一人动手上交高金。虽然有些人认为,如果自己没有亲手杀,就没有杀生罪,然而事实上教唆他杀的人不仅有罪,而且罪过更大。
(接着,帕绷喀大师详细讲述了《某些僧人的午餐实景——显实明镜》[3]中,有关僧人和山羊、绵羊、牛三者的故事:)以前,有一些比丘和沙弥将一头山羊、一头绵羊和一头牛拴在墙边,准备屠宰,山羊对其他两个说:“他们准备要杀我们了。”牛听了不以为然,说道:“他们每天都念归依,又双手合掌、闭起眼睛,念着‘愿一切有情具足安乐和安乐因’等等,我想他们不至于要杀我们。”绵羊也附和说:“对呀!他们都是佛弟子,在入教的时候,同意要守护归依学处,而主要的学处就是不伤害有情,所以,我想他们肯定不会伤害我们。”它们在那里商谈良久。到了晌午时分,有位做屠宰勾当的在家人来到那些僧人面前。山羊发现了,便仔细倾听他们的谈话。屠夫一再推脱道:“我今天不得空,你们还是找别人帮忙吧。”但是比丘坚持说:“我们要些食物当午饭,你今天一定要把那三头牲畜宰了。”屠夫没法,只好同意。山羊将它所听到的话告诉了另外两个,山羊、绵羊和牛都伤心地哭泣起来。这时候,比丘手里提着念珠走了过来,一边不停地念“归依偈”和“嘛呢”,一边检查哪一头牲畜长得肥壮。他们三个齐声对比丘说:“出家人不可杀生,也不可教唆别人杀生。”又说:“最好是不要杀我们,如果一定要杀,就请比丘您自己动手吧!”比丘不答应。最后屠夫来了,用细皮绳将它们三个的前、后蹄捆绑起来,用大锤子敲破牛的脑袋,用利刃将山羊和绵羊的胸膛剖开,把手伸进去,用尖利的指甲掐断他们最宝贵的命根动脉,这三头动物经受了不可思议的痛苦。十方诸佛听见牛的惨叫声,于是宣告:“在某某地方,空有出家相的某某,教人杀害母亲有情,那就是被杀的有情发出的哀鸣!”法幢倾颓,魔幢高竖,诸佛菩萨对此都感到极为失望。
这种人乃是佛教的败家子!我们要谨慎防范,避免杀生,这很重要。我的依怙大宝师长看到能断除杀生的人特别地感到喜悦。当我访问康区的时候,成功地改变了索·旃檀寺等寺院常年杀生的习惯,我想这也许是我此生在佛法上得到的最大成就吧!
二、不与取
不与取的“事”为属于他人的财物。“意乐”三支中,“想”为不错乱;“动机”为想要不与而取;“烦恼”为三毒中任何一毒:以嗔发起的,如抢劫仇人的财物;以贪发起的,如见到别人的财物合自己的意,便将之窃走等;以痴发起的,如某些外道宗派声称“梵志穷时可行窃”铁血雄心,认为偷别人的财物没有错。至于“加行”,不与取并不一定就是夜里行窃,出家人一人取两份供养、做官的征收不合理的罚款、做买卖的对顾客短斤缺两等等都是不与取。寺院里订有各种惩罚办法,如强制做大礼拜等,目的也在于防止这类过失发生。
简言之,我们最容易犯不与取的一种情形是:为了得到某种别人不想给的财物,便想出各种欺诈的方法,迫使他人不得不拿出那件东西,从而占为己有。又如,他人将价值一分银子以上的物品或用品,委托我们保管或借给我们使用,时间久了,主人已忘记此事,自己却唯恐主人记得,最后生起此物归我所有之心,这也是偷盗。
(帕绷喀大师指出,此事对沙弥而言,是“近他胜罪”,黄定宇对比丘而言,则为“他胜罪”。)
三、欲邪行
欲邪行的“事”,对在家人而言,为产门之外的“非道”;怀孕或持八关斋戒期间的“非时”;在师长或佛塔附近的“非处”;对象为母亲等的“不应行”。对出家人而言,任何形式的性行为都是欲邪行。“想”必须是没有错认欲邪行的对象,但对出家人来说,不论错还是不错,均犯非梵行“他胜罪”。“烦恼”为三毒中的任何一种;“动机”为想做邪行。“加行”为二根和合等。“究竟”为由此生起快感。
四、妄语
妄语的“事”有八种:眼见或未见之事物;耳闻或未闻之事物;鼻、舌、身三种识所了别、领受或未了别、未领受之事物;意识知道或未知之事物。说妄语的对象为能言、解义的人。“意乐”三支中,“想”的例子是,自己曾经见过的事物,想做改变而谎称未见过;“动机”为想要这么说;“烦恼”为三毒中的任何一种,“加行”为口说妄语,或是虽不说话、但用表情或姿势来撒谎。“究竟”为对方了解意思。
(帕绷喀大师同时指出,如果企图行凶的人来询问被害者的所在,我们不可老实回答,而应该尽量引开他的话题,如说“今晚我要到某某地方去”等等。)
五、离间语
离间语的“事”可以是和合的人,也可以是不和合的人。“想”为不错乱;“动机”为意欲离间;“烦恼”为三毒中的任何一种。“加行”为企图离间和合者或阻止不和者和解,而对他们进行挑拨离间,不论是实话还是妄语,全都是离间语。某些人把这种行为看作是功德,事实上,这不仅没有功德,而且还有很大的过失,所以不可以说离间语。“究竟”为对方理解你所说的意思。如果对方因为离间语而关系破裂,此业道即成圆满;假如对方不理解而没有造成不和,这便成绮语而非离间语。
六、粗恶语
粗恶语的“事”有两种:一、使自己愤怒的有情;二、刺、角等非有情。“想”为不错乱;“烦恼”为三毒中的任何一种;“动机”为想说粗恶语。“加行”为批评他人戒律、家族、身体等方面的缺点。实说和妄语均犯,例如,称一只眼睛瞎掉的人为“独眼龙”和称正常人“独眼龙”,两者均犯。如果用意是在伤对方的心,尽管语调柔和,仍然犯粗恶语的过失。“究竟”为对方解义。因为此处必需要有“解义”这一条,所以对非有情的四大等说粗恶语,业道不会圆满。
七、绮语
绮语的“事”为没有意义的事情。“想”为知道想要说的事,不论有没有对象,心里想到什么随口说出,便是绮语正行;“动机”为想说绮语;“烦恼”为三毒中的任何一种。“加行”为谈论王室、战争等事。
现在我们这些出家人,在寺院巡礼道散步的时候,喜欢很多人聚在一起,讨论有关政府、汉地、印度等方面的新闻。虽然绮语在十不善业中是最轻的,却是浪费人生的“无上方便”。
(帕绷喀大师又指出,有些出家人上殿时就喜欢讲废话,随后又相互到寮房中串门、整天闲聊,每天就这样瞎混过去。我们应当像阿底峡尊者所说:“众中观自语”[4],即便只有一个朋友在场东财教务处,也要谨慎小心不说绮语蛇咬鸡。其他如讲故事、谈论外道典籍等,均属绮语。再者,除欲邪行之外,若教唆他人做其余六种身、语不善业,自己也犯业道。)[5]
(八)贪婪心
贪婪心的“事”为他人的财物和用具,例如,在逛市场的时候,见到惬意的东西而生起想占有的强烈欲望赵小熠。“想”为知道发生贪婪心的事为何。贪婪心的动机、加行和究竟等都必须在一念之上加以安立,其“动机”就是想把财物等归自己所有;“烦恼”为三毒中的任何一种;“加行”为这种念头变得强烈而希望为我所有;“究竟”为此念更为强烈,决定设法将财物等弄到手。我们对自己的财产也会产生贪婪。在拉萨集市游逛的时候,贪婪心能生起十万次之多。此时,心中不要随意胡思乱想,而应思维财物犹如幻化、没有真正的价值来加以对治。
(九)嗔恚心
嗔恚心的“事”和“烦恼”等与前面粗恶语中所说的相同。“动机”为想要使用杀害、殴打等手段使对方受到伤害,或是希望对方遭到不幸。“加行”为在此事上努力。“究竟”为生起决定。
(帕绷喀大师告诫说,我们修息、增、怀、诛事业法,如果不是出于好的动机、不是纯粹为了利益圣教和众生,很有可能沦为贪婪心和嗔恚心等,所以一定要小心。)
(十)邪见
邪见的“事”必须是真实存在的,例如业果、四谛和三宝等。如果认为这些事不存在就是邪见,声称它们不存在即是诽谤。例如,外道“足目仙人”因为贪恋自己的女儿,想与她发生性行为,而写了十万颂的论著,否认有前、后世,并且臆造了六十余种邪说。“想”是认为以有为无的毁谤是正确的,其他二支与前面所说相同。“加行”为发起毁谤。“究竟”为决定否定。虽然我们较难生起这一业道的正行,但福报差而受恶友影响的人则容易犯邪见。所以要小心警惕、认清恶友的真面目,这很重要。癸二、轻重差别
一、因体性故业重
身、语七种业道中,以杀生为最重,前者依次比后者重,后者依次比前者轻。其原因是:这些业所引起对方的痛苦殷光栋,依次由重到轻。例如,我们每一个人爱惜生命的程度要胜过爱惜资具,所以杀生和不与取所造成的对方痛苦有大小之别。意的三种业道与此相反,前者依次比后者轻,后者依次比前者重。
二、因意乐故业重
由极为猛力的烦恼意乐所造的业较为严重。例如,粗恶语在体性方面较轻,但如果极端愤怒地辱骂别人为“老狗”,这一粗恶语则变成重业。
三、因加行故业重
以杀生为例,使用各种残酷手段将对方折磨致死的业较为严重。再者,杀害体型庞大的动物罪业较重,例如杀害大象比杀死虫子的业为重。其原因在于体型庞大的动物所受的痛苦也大,所以在加行方面成为重业。某些地方的人们喜欢将蛙、鸡、虫子等放在火上活活烤死,这在体性和加行二方面都是很重的业。
四、因事故业重
即便只是对师长、阿阇黎、菩萨、僧伽和父母等殊胜福田怒目而视,也是极为严重的罪业。
五、因久做故业重
以绮语为例,因为经常犯的缘故会成为重业。
六、因无对治故业重
连一种善业都不做的人,其相续中的罪业将极为沉重。
只具备上述一种业重因素,乃至六种全备都有可能,例如:以暴烈的嗔恚心对菩萨怒目相向或以各种残酷手段折磨动物致死者,具备了两种因素;怀着强烈的贪欲心吟唱歌曲者,具足一种因素;又如,经常造罪又不做善事的屠夫,以强烈的愤怒,使用各种残酷手段,折磨父母等致死,则是六种全备。由此可见,我们所造的罪无罪不重,常被沉沉的重业压在身上。癸三、示彼等之果
业果有三种:子一、异熟果;子二、等流果;子三、增上果。等流果又分领受等流果和造作等流果。所以任何一种十不善业,都可以使我们领受这四种果。
子一、异熟果
重大的不善业感生地狱;中等不善业感生饿鬼;微小不善业感生畜生。
以杀生为例,杀生的异熟果能使我们受生在地狱中。虽然有朝一日从地狱解脱,其领受等流果又会使我们短寿多病;其造作等流果使我们从小便以杀生为乐。其增上果体现在外部环境上,亦即饮食、药物等效用微弱。
(帕绷喀大师又特别指出爱课网,一切不善果之中以造作等流果最为不利。例如与生在地狱、身体与烈火无法区分相比,生在人中、却乐于杀生者情况更糟,因为杀生的等流果能不断地把我们引入恶趣,所以,应当尽力改正不善的造作等流,而培养善的造作等流。)
子二、等流果
不与取等其他九种不善业的领受等流果依次是:1.不与取:受用匮乏;2.欲邪行:不能保有妻子和奴婢;3.妄语:不受他人信任;4.离间语:亲友稀少,丧失仆从等;5.粗恶语:经常领受别人强硬的语气;6.绮语:所说的话常不受重视,言不威肃;7.贪婪心:达不到目的;8.嗔恚心:容易害怕;9.邪见:迷于正见。
有些造罪的人寿命很长、运气也很好;一些修法的人却寿命短促、罹患重病,不幸的事很多,这是宿世的其他因果所造成。每当有不如意事,我们常会认为是自己或他人一时的行为不当所造成的,其实并非如此,这些事情往往是前世的业所造成。
其他九种不善业的造作等流果,以不与取为例,某些人因为前世造不与取的业,所以现世从小就喜欢偷鸡摸狗,小到一根针也要偷,像猫和老鼠那般善于行窃。其他几种比较容易理解,其中贪婪心、嗔恚心和邪见三者的造作等流果,分别为贪、嗔、痴三者相应地增长。
子三、增上果
其他九种不善业的增上果分别是:1.不与取:收成稀少,经常发生霜雹和干旱等灾害,乳、酪等奶制品产量稀少;2.欲邪行:被迫住在满布污泥浊水的地方;3.妄语:周遭多骗子;4.离间语:被迫住在地势崎岖不平的地方;5.粗恶语:出生在多朽木、荆棘的地方;6.绮语:果树不按时结果,或在不当的季节成熟;7.贪婪心:所有盛事渐渐衰微;8.嗔恚心:战争和瘟疫传播频繁;9.邪见:水和矿藏资源消失。
已经听闻和了解不善果报情况,还要故意造作十不善业,就像眼明之人往悬崖跳。
某些地方以前有很多收成,现在却没有了,这绝不只是因为土地失肥的关系,而是业力使然。在劫运良好的时代,土地广阔而丰饶;但终会逐渐退化,变成充满沟壑和悬崖的地方。
[1]引自《金光明经》与宗喀巴大师所造的《金光明忏》。
[2]关于业与业道的区别,详见《俱舍论》。宗喀巴大师的《菩提道次第广论》中说:“思维是业而非业道;身、语所有七支是业亦是业道,思行处故;贪欲等三业道非业。”
[3]全称为《僧人与山羊、绵羊、牛三者之史话·某些僧人午餐实景——显实明镜》,作者是喀尔喀堪布·昂旺洛桑克珠(语自在善慧智成,l779~1838)。
[4]参阅本书“第九天”。
[5]《菩提道次第广论》中介绍了对教他欲邪行是否犯业道的两种意见:“《摄分》中说,教他邪行,教者亦生欲邪行罪。《俱舍释》说,如此则无根本业道,前或意说非根本罪,然须观察。”
辛二、分别思维
分别思维分三段:壬一、思黑业果;壬二、思白业果;壬三、附带开示具力业门。壬一、思黑业果
此分三节:癸一、正明黑业道;癸二、轻重差别;癸三、示彼等之果。癸一、正明黑业道
既然业果是如此的重要、又是那样的微细,我们对业果所做的取舍基础又是什么?当知粗显的善、不善业可概括为十种,《俱舍论》中说:
摄其中粗显,善不善如应,说为十业道。
不仅出家人要对此做取舍,就是在家居士也要这样做。所以,过去隆睹喇嘛曾特别出资,将发露忏悔十不善文刻成袖珍本广为散发。又如《入行论》中所说:
众生欲除苦,奈何苦更增;
愚人虽求乐,毁乐如灭仇。
我们虽然想得到快乐,但却不知修善——快乐的因;虽然不想受苦,却不知断罪——痛苦的因地球队长,反而像对待仇人一样,将想要的快乐毁灭。我们的取舍完全颠倒了。
有些人认为自己愚笨,听不懂什么是十不善,但我们可以学会二、三十首歌舞段子,怎么会听不懂十不善呢?我们并不是单纯因为没有学过或不懂正法而堕恶趣,而是因为知而不修,所以,实修佛法很重要。
所应断除的十不善为:
身业者三种,口业有四种,
意业复有三,忏悔十不善。[1]
十不善业中属身业的有三种:杀生、不与取、欲邪行;属语业的有四种:妄语、离间语、粗恶语和绮语;属意业的有三种:贪婪心、嗔恚心和邪见。每一种业又各有四种因素:事、意乐、加行和究竟。
一、杀生
杀生的“事”为除自己之外的其他有情,例如:被屠宰的羊。“意乐”中又分想、动机和烦恼三部分。“想”为无误地知道所杀的对象;“动机”为想要去杀;“烦恼”为三毒中任何一毒:以嗔发起的,如仇恨怨敌而用武器将对方杀死;以贪发起的,如爱羊的肉、皮等而宰羊;以痴发起的,如外道等故意杀生以血肉祭祀,以为这样做没有过失而大肆向别人宣扬。“加行”为使用毒药、武器、咒语等各种手段。所谓杀生,并不一定就是用刀将对方捅死,用恶咒和巫术也能杀生。“究竟”为对方在自己之前死去。如果这四种因素全部具备,杀生业道即告圆满。[2]
教唆别人杀和自己亲自杀没有区别,如《俱舍论》中说:
军等若同事,皆成如作者。
假设有八个人杀一头羊,这罪业并不是由八人分摊,而是每个人均犯有杀一头羊的全部罪行。又以军官为例,当他指挥许多士兵杀人时,如果总共杀了一千个人,每个士兵所造的罪业大小与各自所杀人数成正比,而军官则造下屠杀一千个人的全部罪业。
在前藏地区,社会风气还算不错,但在边远地区,似乎有出家人找人代宰牲畜的习惯,屠宰者和教令屠宰者二人都各造一杀生罪。如果只是自己动手,则只有一种罪;所以,与其连累帮忙的人造罪,还不如单独自己一人动手上交高金。虽然有些人认为,如果自己没有亲手杀,就没有杀生罪,然而事实上教唆他杀的人不仅有罪,而且罪过更大。
(接着,帕绷喀大师详细讲述了《某些僧人的午餐实景——显实明镜》[3]中,有关僧人和山羊、绵羊、牛三者的故事:)以前,有一些比丘和沙弥将一头山羊、一头绵羊和一头牛拴在墙边,准备屠宰,山羊对其他两个说:“他们准备要杀我们了。”牛听了不以为然,说道:“他们每天都念归依,又双手合掌、闭起眼睛,念着‘愿一切有情具足安乐和安乐因’等等,我想他们不至于要杀我们。”绵羊也附和说:“对呀!他们都是佛弟子,在入教的时候,同意要守护归依学处,而主要的学处就是不伤害有情,所以,我想他们肯定不会伤害我们。”它们在那里商谈良久。到了晌午时分,有位做屠宰勾当的在家人来到那些僧人面前。山羊发现了,便仔细倾听他们的谈话。屠夫一再推脱道:“我今天不得空,你们还是找别人帮忙吧。”但是比丘坚持说:“我们要些食物当午饭,你今天一定要把那三头牲畜宰了。”屠夫没法,只好同意。山羊将它所听到的话告诉了另外两个,山羊、绵羊和牛都伤心地哭泣起来。这时候,比丘手里提着念珠走了过来,一边不停地念“归依偈”和“嘛呢”,一边检查哪一头牲畜长得肥壮。他们三个齐声对比丘说:“出家人不可杀生,也不可教唆别人杀生。”又说:“最好是不要杀我们,如果一定要杀,就请比丘您自己动手吧!”比丘不答应。最后屠夫来了,用细皮绳将它们三个的前、后蹄捆绑起来,用大锤子敲破牛的脑袋,用利刃将山羊和绵羊的胸膛剖开,把手伸进去,用尖利的指甲掐断他们最宝贵的命根动脉,这三头动物经受了不可思议的痛苦。十方诸佛听见牛的惨叫声,于是宣告:“在某某地方,空有出家相的某某,教人杀害母亲有情,那就是被杀的有情发出的哀鸣!”法幢倾颓,魔幢高竖,诸佛菩萨对此都感到极为失望。
这种人乃是佛教的败家子!我们要谨慎防范,避免杀生,这很重要。我的依怙大宝师长看到能断除杀生的人特别地感到喜悦。当我访问康区的时候,成功地改变了索·旃檀寺等寺院常年杀生的习惯,我想这也许是我此生在佛法上得到的最大成就吧!
二、不与取
不与取的“事”为属于他人的财物。“意乐”三支中,“想”为不错乱;“动机”为想要不与而取;“烦恼”为三毒中任何一毒:以嗔发起的,如抢劫仇人的财物;以贪发起的,如见到别人的财物合自己的意,便将之窃走等;以痴发起的,如某些外道宗派声称“梵志穷时可行窃”铁血雄心,认为偷别人的财物没有错。至于“加行”,不与取并不一定就是夜里行窃,出家人一人取两份供养、做官的征收不合理的罚款、做买卖的对顾客短斤缺两等等都是不与取。寺院里订有各种惩罚办法,如强制做大礼拜等,目的也在于防止这类过失发生。
简言之,我们最容易犯不与取的一种情形是:为了得到某种别人不想给的财物,便想出各种欺诈的方法,迫使他人不得不拿出那件东西,从而占为己有。又如,他人将价值一分银子以上的物品或用品,委托我们保管或借给我们使用,时间久了,主人已忘记此事,自己却唯恐主人记得,最后生起此物归我所有之心,这也是偷盗。
(帕绷喀大师指出,此事对沙弥而言,是“近他胜罪”,黄定宇对比丘而言,则为“他胜罪”。)
三、欲邪行
欲邪行的“事”,对在家人而言,为产门之外的“非道”;怀孕或持八关斋戒期间的“非时”;在师长或佛塔附近的“非处”;对象为母亲等的“不应行”。对出家人而言,任何形式的性行为都是欲邪行。“想”必须是没有错认欲邪行的对象,但对出家人来说,不论错还是不错,均犯非梵行“他胜罪”。“烦恼”为三毒中的任何一种;“动机”为想做邪行。“加行”为二根和合等。“究竟”为由此生起快感。
四、妄语
妄语的“事”有八种:眼见或未见之事物;耳闻或未闻之事物;鼻、舌、身三种识所了别、领受或未了别、未领受之事物;意识知道或未知之事物。说妄语的对象为能言、解义的人。“意乐”三支中,“想”的例子是,自己曾经见过的事物,想做改变而谎称未见过;“动机”为想要这么说;“烦恼”为三毒中的任何一种,“加行”为口说妄语,或是虽不说话、但用表情或姿势来撒谎。“究竟”为对方了解意思。
(帕绷喀大师同时指出,如果企图行凶的人来询问被害者的所在,我们不可老实回答,而应该尽量引开他的话题,如说“今晚我要到某某地方去”等等。)
五、离间语
离间语的“事”可以是和合的人,也可以是不和合的人。“想”为不错乱;“动机”为意欲离间;“烦恼”为三毒中的任何一种。“加行”为企图离间和合者或阻止不和者和解,而对他们进行挑拨离间,不论是实话还是妄语,全都是离间语。某些人把这种行为看作是功德,事实上,这不仅没有功德,而且还有很大的过失,所以不可以说离间语。“究竟”为对方理解你所说的意思。如果对方因为离间语而关系破裂,此业道即成圆满;假如对方不理解而没有造成不和,这便成绮语而非离间语。
六、粗恶语
粗恶语的“事”有两种:一、使自己愤怒的有情;二、刺、角等非有情。“想”为不错乱;“烦恼”为三毒中的任何一种;“动机”为想说粗恶语。“加行”为批评他人戒律、家族、身体等方面的缺点。实说和妄语均犯,例如,称一只眼睛瞎掉的人为“独眼龙”和称正常人“独眼龙”,两者均犯。如果用意是在伤对方的心,尽管语调柔和,仍然犯粗恶语的过失。“究竟”为对方解义。因为此处必需要有“解义”这一条,所以对非有情的四大等说粗恶语,业道不会圆满。
七、绮语
绮语的“事”为没有意义的事情。“想”为知道想要说的事,不论有没有对象,心里想到什么随口说出,便是绮语正行;“动机”为想说绮语;“烦恼”为三毒中的任何一种。“加行”为谈论王室、战争等事。
现在我们这些出家人,在寺院巡礼道散步的时候,喜欢很多人聚在一起,讨论有关政府、汉地、印度等方面的新闻。虽然绮语在十不善业中是最轻的,却是浪费人生的“无上方便”。
(帕绷喀大师又指出,有些出家人上殿时就喜欢讲废话,随后又相互到寮房中串门、整天闲聊,每天就这样瞎混过去。我们应当像阿底峡尊者所说:“众中观自语”[4],即便只有一个朋友在场东财教务处,也要谨慎小心不说绮语蛇咬鸡。其他如讲故事、谈论外道典籍等,均属绮语。再者,除欲邪行之外,若教唆他人做其余六种身、语不善业,自己也犯业道。)[5]
(八)贪婪心
贪婪心的“事”为他人的财物和用具,例如,在逛市场的时候,见到惬意的东西而生起想占有的强烈欲望赵小熠。“想”为知道发生贪婪心的事为何。贪婪心的动机、加行和究竟等都必须在一念之上加以安立,其“动机”就是想把财物等归自己所有;“烦恼”为三毒中的任何一种;“加行”为这种念头变得强烈而希望为我所有;“究竟”为此念更为强烈,决定设法将财物等弄到手。我们对自己的财产也会产生贪婪。在拉萨集市游逛的时候,贪婪心能生起十万次之多。此时,心中不要随意胡思乱想,而应思维财物犹如幻化、没有真正的价值来加以对治。
(九)嗔恚心
嗔恚心的“事”和“烦恼”等与前面粗恶语中所说的相同。“动机”为想要使用杀害、殴打等手段使对方受到伤害,或是希望对方遭到不幸。“加行”为在此事上努力。“究竟”为生起决定。
(帕绷喀大师告诫说,我们修息、增、怀、诛事业法,如果不是出于好的动机、不是纯粹为了利益圣教和众生,很有可能沦为贪婪心和嗔恚心等,所以一定要小心。)
(十)邪见
邪见的“事”必须是真实存在的,例如业果、四谛和三宝等。如果认为这些事不存在就是邪见,声称它们不存在即是诽谤。例如,外道“足目仙人”因为贪恋自己的女儿,想与她发生性行为,而写了十万颂的论著,否认有前、后世,并且臆造了六十余种邪说。“想”是认为以有为无的毁谤是正确的,其他二支与前面所说相同。“加行”为发起毁谤。“究竟”为决定否定。虽然我们较难生起这一业道的正行,但福报差而受恶友影响的人则容易犯邪见。所以要小心警惕、认清恶友的真面目,这很重要。癸二、轻重差别
一、因体性故业重
身、语七种业道中,以杀生为最重,前者依次比后者重,后者依次比前者轻。其原因是:这些业所引起对方的痛苦殷光栋,依次由重到轻。例如,我们每一个人爱惜生命的程度要胜过爱惜资具,所以杀生和不与取所造成的对方痛苦有大小之别。意的三种业道与此相反,前者依次比后者轻,后者依次比前者重。
二、因意乐故业重
由极为猛力的烦恼意乐所造的业较为严重。例如,粗恶语在体性方面较轻,但如果极端愤怒地辱骂别人为“老狗”,这一粗恶语则变成重业。
三、因加行故业重
以杀生为例,使用各种残酷手段将对方折磨致死的业较为严重。再者,杀害体型庞大的动物罪业较重,例如杀害大象比杀死虫子的业为重。其原因在于体型庞大的动物所受的痛苦也大,所以在加行方面成为重业。某些地方的人们喜欢将蛙、鸡、虫子等放在火上活活烤死,这在体性和加行二方面都是很重的业。
四、因事故业重
即便只是对师长、阿阇黎、菩萨、僧伽和父母等殊胜福田怒目而视,也是极为严重的罪业。
五、因久做故业重
以绮语为例,因为经常犯的缘故会成为重业。
六、因无对治故业重
连一种善业都不做的人,其相续中的罪业将极为沉重。
只具备上述一种业重因素,乃至六种全备都有可能,例如:以暴烈的嗔恚心对菩萨怒目相向或以各种残酷手段折磨动物致死者,具备了两种因素;怀着强烈的贪欲心吟唱歌曲者,具足一种因素;又如,经常造罪又不做善事的屠夫,以强烈的愤怒,使用各种残酷手段,折磨父母等致死,则是六种全备。由此可见,我们所造的罪无罪不重,常被沉沉的重业压在身上。癸三、示彼等之果
业果有三种:子一、异熟果;子二、等流果;子三、增上果。等流果又分领受等流果和造作等流果。所以任何一种十不善业,都可以使我们领受这四种果。
子一、异熟果
重大的不善业感生地狱;中等不善业感生饿鬼;微小不善业感生畜生。
以杀生为例,杀生的异熟果能使我们受生在地狱中。虽然有朝一日从地狱解脱,其领受等流果又会使我们短寿多病;其造作等流果使我们从小便以杀生为乐。其增上果体现在外部环境上,亦即饮食、药物等效用微弱。
(帕绷喀大师又特别指出爱课网,一切不善果之中以造作等流果最为不利。例如与生在地狱、身体与烈火无法区分相比,生在人中、却乐于杀生者情况更糟,因为杀生的等流果能不断地把我们引入恶趣,所以,应当尽力改正不善的造作等流,而培养善的造作等流。)
子二、等流果
不与取等其他九种不善业的领受等流果依次是:1.不与取:受用匮乏;2.欲邪行:不能保有妻子和奴婢;3.妄语:不受他人信任;4.离间语:亲友稀少,丧失仆从等;5.粗恶语:经常领受别人强硬的语气;6.绮语:所说的话常不受重视,言不威肃;7.贪婪心:达不到目的;8.嗔恚心:容易害怕;9.邪见:迷于正见。
有些造罪的人寿命很长、运气也很好;一些修法的人却寿命短促、罹患重病,不幸的事很多,这是宿世的其他因果所造成。每当有不如意事,我们常会认为是自己或他人一时的行为不当所造成的,其实并非如此,这些事情往往是前世的业所造成。
其他九种不善业的造作等流果,以不与取为例,某些人因为前世造不与取的业,所以现世从小就喜欢偷鸡摸狗,小到一根针也要偷,像猫和老鼠那般善于行窃。其他几种比较容易理解,其中贪婪心、嗔恚心和邪见三者的造作等流果,分别为贪、嗔、痴三者相应地增长。
子三、增上果
其他九种不善业的增上果分别是:1.不与取:收成稀少,经常发生霜雹和干旱等灾害,乳、酪等奶制品产量稀少;2.欲邪行:被迫住在满布污泥浊水的地方;3.妄语:周遭多骗子;4.离间语:被迫住在地势崎岖不平的地方;5.粗恶语:出生在多朽木、荆棘的地方;6.绮语:果树不按时结果,或在不当的季节成熟;7.贪婪心:所有盛事渐渐衰微;8.嗔恚心:战争和瘟疫传播频繁;9.邪见:水和矿藏资源消失。
已经听闻和了解不善果报情况,还要故意造作十不善业,就像眼明之人往悬崖跳。
某些地方以前有很多收成,现在却没有了,这绝不只是因为土地失肥的关系,而是业力使然。在劫运良好的时代,土地广阔而丰饶;但终会逐渐退化,变成充满沟壑和悬崖的地方。
[1]引自《金光明经》与宗喀巴大师所造的《金光明忏》。
[2]关于业与业道的区别,详见《俱舍论》。宗喀巴大师的《菩提道次第广论》中说:“思维是业而非业道;身、语所有七支是业亦是业道,思行处故;贪欲等三业道非业。”
[3]全称为《僧人与山羊、绵羊、牛三者之史话·某些僧人午餐实景——显实明镜》,作者是喀尔喀堪布·昂旺洛桑克珠(语自在善慧智成,l779~1838)。
[4]参阅本书“第九天”。
[5]《菩提道次第广论》中介绍了对教他欲邪行是否犯业道的两种意见:“《摄分》中说,教他邪行,教者亦生欲邪行罪。《俱舍释》说,如此则无根本业道,前或意说非根本罪,然须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