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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发布】坪山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园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相关情况说明-通视网

【授权发布】坪山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园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相关情况说明-通视网
一、坪山孵化园征地基本情况
坪山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园是县委、县政府着眼全县整体经济建设大局打造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整体规划面积3400亩(含污水处理厂63亩)。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项目自2016年6月15日启动,成立坪山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园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坪山孵化园建设工作。指挥部成立后,根据征地工作程序,大坪乡人民政府于2016年6月16日在征地范围内张贴了征地公告,并入户与当地村组村民签订征地协议,所有村组长在征地协议签字后,征地工作正式启动。
二、污水处理厂征地工作详细情况
污水处理厂位于坪山孵化园西面,涉及大坪乡坪山村一组30余户村民63亩,签订了征地协议的村民达90%以上(附大坪乡征地协议),2017年5月,县委、县政府决定启动污水处理厂建设。指挥部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调查,了解到当地居民因担心污水处理厂污染问题,对项目落地存在一定抵抗情绪。指挥部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向县人民政府请示,于2017年6月23日组织坪山村村民代表赴湖北省仙桃市污水处理厂考察,(附大坪乡人民政府关于组织村民代表考察湖北省仙桃市污水处理厂的请示)彻底打消了当地村民这一顾虑。根据《湖北省土地征收规定》水田征收30250元/亩,但当地村民不接受这一征地补偿标准,要求至少补偿6万元/亩,指挥部工作人员多次入户协调、组织村民开会,截止目前,平均每户入户工作5次以上,召开征地工作协调会10余次,当地村民仍达不成补偿意向,污水处理厂征地工作陷入僵局。
三、事情经过
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详见附件)等有关要求,各地工业聚集区必须配套建设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我县拟在大坪乡坪山村1组建设通城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2017年8月22日,污水处理厂项目通过通城县2017年第三次项目评审会评审(附通城县2017年第三次项目评审会评审报告);2017年9月30日,污水处理厂已立项(附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隽发改【2017】249号”);该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已被省政府纳入重点督办项目范围,省发改委、环保厅于2017年10月16日到通城现场督办,要求该污水处理厂必须于2017年12月前开工建设。
鉴于以上形势,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重点包保,经过工作人员再次入户,大部分村民已同意领取土地费,截止目前,已拆迁补偿房屋1栋,已发放土地费6户,面积15.3亩故宫导游词,对因污水处理厂建设所有失地农民进行了养老保险(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汇总审核表25张其中的1张),指挥部决定对已领土地费的6户村民的土地进行土方回填王茂设,对其它村民继续作工作,边发放土地费,边进行土方回填,未发放的土地费指挥部决定依规一次性拨付给坪山村村委会。
2017年10月27日上午8点,施工队对已经领取土地补偿费的村民的土地进行土方回填时(未领土地费的村民土地没有动),遭到当地村民的阻扰,少数人将建“污水处理厂”错误理解为建“重污染化工厂”,导致部分村民情绪激烈,少数没有达到个人利益的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百姓强势阻工。指挥部知悉这一情况后,当场组织工作人员进场进行劝阻,但当地村民情绪激动,强行阻工。指挥部报请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对个别强行阻工人员依法带离现场。
至今天下午2点,在工作人员的解释下部分征地人员下午在坪山孵化园指挥部领取征地补偿款,现场秩序恢复正常61hr。
大坪乡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1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5〕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陈雁升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大蒜分瓣机,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5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当前,我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十分突出,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江河湖海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潘宏伟。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邓鸣璐,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秘密的校园,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富平天气预报,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吉普赛回旋曲,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
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能源局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参与)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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