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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公告】肇庆市端州区蓝塘四治安队侧牛栏场地招租公告-端农资产

【招租公告】肇庆市端州区蓝塘四治安队侧牛栏场地招租公告-端农资产
肇庆市端州区蓝塘村治安队侧牛栏场地招租公告
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受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蓝塘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出租方)委托, 定于2018年7月13日星期五下午4时00分在本中心举行2018年第0701期第七场竞租会,对肇庆市端州区蓝塘村治安队侧牛栏场地组织公开竞租,现将竞租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租物业基本情况

(一)物业地址:肇庆市端州区蓝塘村治安队侧牛栏场地;
(二)物业面积:约320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15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免租期:2个月;
(五)交易底价:每月每平方米6元;
(六)租金递增:每满三年递增10%;
(七)竞租保证金: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八)竞租方式:现场举牌竞价,价高者得;举牌报价每次不低于1元,超过1元的,要以1元为倍数递增,多报不限。
(九)竞租地点: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尚东康城第2、3、4栋10号商铺二楼);
(十)物业交付方式:现状;
(十一)经营用途:经营项目必须是合法经营、工商、税务等证照齐全,符合国土、规划、城建、环保、消防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名前,由竞租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清楚所经营行业是否获得经营许可,如没有获得经营许可,相关责任由竞租人承担;
(十二)物业权属证明:肇府集有[2012]第1000094号;
(十三)合同履约金: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1、场地建有牛栏屋(已建近40多年,已经属破烂),现我村将物业按现状公开竞投出租使用,承租人必须将该物业维修好后经出租方、承租方双方经有资质部门验收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该物业维修、建设及清理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支付;
2、承租人严禁从事电镀、酸洗、喷染等有污染废水、有味气体排放的加工作业;
3、承租人在租赁使用经营期间,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工商、税收、消防等一切证照踯躅怎么读,费用自负;
4、详见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样本,具体详情敬请咨询出租方;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竞租方必须是在国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竞租保证金说明
(一)竞租保证金缴存:各竞租意向人在报名前须以本人实名按要求将竞租保证金单笔汇入到如下指定的银行账号,必须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
户 名:肇庆市端州区农林局
开户银行:农行肇庆城区支行
账 号:4464 2401 0400 09809
注:交款人与竞租人须为同一人,缴款单备注处注明:“(竞租人姓名)+区集资竞(2018)07011”
(二)凡按要求和规定办理了报名手续的单位或个人,即视为对本公告及标的物的所有事项均无异议。如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场参加竞租会或参加竞租会又不参与竞租,又没有其他竞投者参与竞租的,参加报名的单位或个人即确定为按底价成交的竞得人,不得弃标,否则视作违约处理,其所缴的竞租保证金归村组集体所有;如上述违约的单位或个人为2人及以上,则按报名单位或个人数按平均比例共同承担与该标的物竞租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
(三)竞得人确定后,须在签订竞租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逾期不签约,视同放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退给出租方;若出租方逾期不签订的,需双倍返还竞租保证金给竞得人。未成功竞得者,在竞租结果公示程序完成后,由本中心通知其本人前来办理退款手续,竞租保证金将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起至2018年7月11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尚东康城第2、3、4栋10号商铺二楼)。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竞租交易登记表(可到报名处领取)。
2、以公司名义或经济组织参加竞投的,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需出示原件);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3、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4、竞租保证金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竞租人银行卡或存折账户复印件(特别提示:为简化保证金的退付手续,本中心可对农行账户提供自动代转保证金业务,建议竞租人使用农行账户划转,多谢合作!)。
6、所有提交的复印件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若竞租人为自然人则需右手食指捺印和签名)。
(四)其他事项:
1、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竞租意向人敬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报名,提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竞租保证金在报名时尚未到账的,恕不接受报名。虽按时缴纳竞租保证金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竞租及签到时间
(一)竞租时间:2018年7月13日星期五下午4时00分
(二)签到时间:2018年7月13日星期五下午3时45分
六、发布公告媒介
“端农资产”微信公众号;出租方所在社区公开栏;标的物现场;端州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网页(3zgl.zqdz.gov.cn)。
七、特别说明
(一)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请各竞租意向人在报名前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包括但不限于向出租方详细了解标的物是否取得合法产权证、用地性质、使用年限、消防验收证明、约定事项(或合同条款)、现场勘察等,本中心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二)标的物的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本中心仅按标的物的现状组织交易,不对出租方所提出的约定事项(或合同条款)进行解释和承诺。请各竞租意向人在报名前自行向出租方详细了解,自行判断并承担本标的物所有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万华禾香板,若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与本中心无关。
八、风险提示:
场地上的建筑物因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报建及规划方面可能存在瑕疵,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后果及办理相关证照风险,由承租方承担。
九、联系方式
(一)竞租咨询电话: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 0758-2206788(办公时间)
(二)标的物咨询及展示联系电话:区惠冰13679557903
(三)监督投诉电话:端州区农林局:2223943(办公时间)
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蓝塘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   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7月2日
竞租人须知
一、竞租意向人报名参加竞租前须详细阅读本次交易的《招租公告》、《竞租人须知》、《合同样本》中所有的事项、条款等内容。
二、本次交易是肇庆市端州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以下简称“出租方”)的委托而进行,本中心组织的本次交易行为仅为代理行为。
三、《招租公告》中标的物的所有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由出租方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租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租前须自行对标的物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竞租物业的有关数据、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相关约定事项、合同条款等)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独立做出交易判断并承担风险。本中心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对进场交易标的物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约定事项、合同违约及交易双方的其他纠纷等承担法律责任。
四、拟参加竞租报名的竞租意向人应按要求和规定提供报名资料,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五、竞租意向人向本中心提交参加竞租的相关资料后,一经报名确认不可撤回,即视为对招租公告及标的物的所有事项均无异议千王情人。
六、标的物的现状以现场实物为准,本中心仅按标的物的现状组织交易,不对出租方所提出的约定事项(或合同条款)进行解释和承诺。若出租方约定或附加有建设工程(项目),则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报建、施工和验收,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由承建单位和出资人负责,本中心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七、所展示合同样本由出租方提供,并经所在街道经济合同审查小组审核同意,具体详情敬请咨询出租方。交易双方对交易合同样本条款均经过慎重考虑,对条款没异议万光旭 ,均为自愿签订。
八、竞租保证金
(一)竞租意向人应按照《招租公告》的要求提交竞租保证金和签署《竞租承诺书》,未按规定提交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未签署《竞租承诺书》的,将被视为未取得本项目竞租资格。
(二)竞租保证金交纳标准及要求按照《招租公告》中有关竞租保证金金额及交纳事项的要求。
(三)竞租保证金用于避免本次竞租因竞租人的行为使出租方遭受的损失。
(四)竞租保证金退还:竞得人在与出租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后,可携带新签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交款收据原件、合同履约金缴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退款银行卡或存折等资料到区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竞租保证金退款手续(不计利息),如需转给出租方作为合同履约金的,可委托本中心开具转账支票,由竞得人自行办理转款手续。未竞得物业承租权的竞租人,待竞租结果公示程序完成后,由本中心通知其本人携带竞租保证金交款收据原件、身份证原件、退款银行卡或存折等资料前来办理竞租保证金退款手续(不计利息);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五)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竞租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以补偿出租方因标的物闲置而造成的损失:
(1)竞租人相互串通竞租的;
(2)若本次交易仅有唯一一名竞租人,因其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场参加竞租会或参加竞租会又不参与竞租而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
(3)竞租人在竞租会开始后结束前未经竞租组织方许可,擅自离开竞租现场的;
(4)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等);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符合竞租资格的竞租人有两个或以上,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场参加竞租会或参加竞租会又不参与竞租而导致本次交易失败的,由上述竞租人按平均比例共同承担一份交易保证金数额的款项,以补偿出租方因竞租人的行为导致标的物闲置而造成的损失。
九、竞租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一)竞租及签到时间:请已报名登记的竞租人按《招租公告》指定的时间准时到现场签到并参加竞租,本中心不作另行通知,提前、逾期恕不接受。
(二)竞租地点:详见公告约定。
(三)竞租时需携带的资料:携带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竞租保证金收据原件。
十、竞得人在确认竞得结果后,如要放弃该标的物成交权,该标的物将重新组织竞租。
十一、竞租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竞租原则
1.竞租基本原则:竞租工作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竞租原则:符合资格的竞租人可多轮提出最高报价并且最高报价高于交易底价的竞租人为竞得人,如物业只有一位竞租人竞租,则该物业应以不低于交易底价成交。
(二)竞租的步骤及方法
1、本中心向竞租人发放竞租号牌,竞租会现场只限符合资格的竞租人或竞租人授权代表进行竞租(每位竞租人最多可以有一人陪同进场)。
2、符合资格的竞租人均可按规定参加竞租。竞租开始时,竞租主持人向所有竞租人告知交易底价及每一次应价递增的数额。竞租主持人宣布竞租开始,各竞租人可从底价开始进行竞价。竞租人若应价,必须举号牌,亦可举牌口头报出高于主持人的报价。若竞租人应价比主持人报价更高时,主持人报价自然失效,竞租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所缴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主持人在应价基础上再报价,经三声报价仍无人应价时,便可确定以最高应价成交,而该应价的竞租人即为竞得人,竞得人须与出租方当场签署《竞租成交确认书》。若主持人从开始报出的底价无人应价,出租方收回该项目,另行组织交易。
十二、竞租结果公示
(一)公示期限:竞租会结束后不少于3天
(二)公示方式:端州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平台网页(3zgl.zqdz.gov.cn)和出租方所在地的公开栏公示。
十三、成交确认
确定竞得人后,赵c本中心将向竞得人发出《竞租成交确认书》,《竞租成交确认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十四、签订合同
(一)竞得人应及时与出租方联系,按指定的时间、地点与出租方签订合同。
(二)《招租公告》及其他竞租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签订合同时间:在签订竞租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凭《竞租成交确认书》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在竞租结果公示期间有质疑或投诉,则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竞得人必须凭《竞租成交确认书》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因竞得人原因逾期不签订合同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权,出租方有权收回物业,竞得人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将退给出租方罗汉说鸽。若出租方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则要双倍返还竞租保证金给竞得人。
十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中心不退还竞租人报名时所提交的所有资料。
(二)竞得人与出租方就本次交易事宜有争议的,由竞得人与出租方自行协商解决,与本中心无关。
(三)竞租人如果对竞租保证金归属有争议的,由竞租人自行与出租方协商解决,与本中心无关。
(四)竞租成功后,竞得人须按本文件的约定履行其义务,否则相关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合同样本
(本合同样本由出租方提供,并经所在街道经济合同审查小组审核同意,具体详情敬请咨询出租方)
蓝塘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旧牛栏场地租用合同
甲方:蓝塘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
乙方:
为促进经济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提供场 地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座落在旧治安队屋侧旧牛栏场地约320平方米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租赁期限为15年,即由201 年月日至20年 月 日止(建筑期内免租期2个月)。
三、甲方租给乙方使用的场地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元整( .00元)计算,以后租金每三年为一递增期,增幅为在前阶段每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租金见附表)。
四、租金收缴方法:租金按每月交一次,并在每月5日前交清当月的租金,如不按期缴交,则按所欠租金的总额每天加收5%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超过壹个月,则示乙方违约自动退场,并没收其定金,甲方有权收回场地和乙方在使用甲方场地而建下的不动产物业(包括建筑物、水、电设施)和其他设施、物品全部归本经济社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理,并追收如数拖欠的承包款。
五、场地建有牛栏屋(已建近40多年,已经属破烂),现我村将物业按现状公开招投标出租使用,承租人必须将该物业维修好,甲、乙双方经有资质部门验收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该物业维修、建设及清理的一切费用由中标者支付。
六、乙方可在场地上建筑房屋或其他建筑物,承租期内不得擅自将其拆除,乙方租用期满后,不动产无偿归还甲方所有(违者在定金中扣除或赔偿)。如乙方中途退出该合同场地的,所有由乙方建下的不动产(建筑物、水、电设施等)全部归甲方所有并没收合同定金。
七、乙方在双方签定合同时首先向甲方交纳租用场地合同定金壹万元正(10000.00)期满后,乙方在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将定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八、乙方在租用场地期间应遵纪守法经营,执行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有关规定,不得经营有污染行业(噪音、污染水、废气等)及不得从事违法行为,建筑物要加强消防安全和下水道排放顺畅等设施,因消防设施不安全和下水道做成堵塞,一切费用及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承担。
九、乙方在租用旧牛栏场地期间,因国家和有关单位建设需要而征用该土地时,甲、乙双方必须服从并退出该使用场地,甲方不作任何赔偿给乙方,征地款和青苗款归甲方所有,场地所属乙方投资建筑物赔偿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领取补偿费手续。
十、乙方在租赁期间,要妥善使用建下的建筑物(包括水、电设施、房屋、厂房),租赁期满要完好交给甲方,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好,否则在定金中扣除或赔偿。承包期满后乙方要按时搬离该地,否则毎超期一天按日租金500.00元计算,同时甲方有权强行清理收回建筑物。
十一、甲方按现状的场地和水、电源容量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每月使用的水、电费必须按水、电部门规定的时间交清每月水、电费,否则因此造成的停水、停电,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如水、电容量不够用自行解决,甲方可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自理。
十二、乙方在租赁场地期间,如发生所有的债权、债务,防火消防及工伤事故等责任归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建筑物损坏及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赔偿,乙方自行修好重新开业。
十三、乙方必须在区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依法经营,并承担一切经济的法律责任。如国家政府要收取土地出租税金由中标单位(或个人)负责。
十四、在租赁期间潘成豪,乙方(包括该企业所有人员)要遵守法规、治安、卫生要纳入企业的常规管理工作。
十五、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转让合同,任何一方转让合同必须征得双方同意。
十六、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一份,存档一份,本合同经签证后,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蓝塘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201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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