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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大溪镇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温岭大溪发布

【招生政策】大溪镇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温岭大溪发布

又到了一年一度招生季,
自家孩子去哪儿读书,
是每个家长最关心的。
下面,请各位家长细读
大溪镇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一、报名须知
(一)2018年大溪镇范围内小学、初中学区划分情况。
(二)根据校网布局调整安排,2018年秋季麻车屿小学桃夏校区、大溪小学冠城校区、照洋小学古城校区停止招收新生。
(三)大溪镇范围内的公办小学、初中,根据不同对象按以下先后顺序招收新生,新生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
第一批次 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相应的公办小学、初中直接招收入学:
1、有大溪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所在学区的小学、初中报名,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相应的学校负责,镇招生领导小组、人大、纪委负责抽查牛栏坑肉桂。
报名时间:小学为6月29日-6月30日,初中为6月25日-6月26日。在6月24日后新办理户籍的,在原户籍学区小学、初中报名注册。
2、在大溪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人员的子女,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先向镇组织办、工办、综治办、农办、三产招商办、村镇办等申请报名,待各办审核后,在6月21日前汇总到镇社发办,再由镇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后,统筹安排其到相应学校就读,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原件、户口簿复印件1份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学校现场报名。
(1)市引进人才(以温市委办发[2016]34号文件为依据)。
(2)“十佳”或“优秀”新温岭人。
(3)烈士及因公牺牲人员、见义勇为受镇级以上表彰的对象。
(4)温岭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市重点建筑业企业、市重点工业企业、市服务业重点企业、重点社会公益机构、重点回归项目企业。原则上上市、已报会企业小学总人数、初中总人数均不得超过3人,市十强、明星工业企业小学总人数、初中总人数均不得超过2人,其他企业小学总人数、初中总人数均不得超过1人。新获得“全市亩产10强工业企业”、“浙江制造”产品认证、“浙江名牌产品”、台州市院士工作站等称号的企业,在原有基础上再增加小学、初中人数各1人深海攻击。
(5)大溪学府花苑居住用房原始所有权人(不含共有人), 在第一批报名时间截止前已经取得房产证或土地证的,凭房产证和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到大溪镇中心小学、大溪二中报名入学。
(6)大溪镇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干部职工。
(7)工作满一年以上的镇专职消防队员、镇环卫所环卫工人及工作10年以上的镇政府聘用人员的子女,由镇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后,统筹安排其到相应学校就读。
(8)大溪三中今年招收相应专业运动员10名,具体招生办法由镇招生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批次 若相应的公办小学、初中还有空余学额,则按以下条件招收:
1、大溪镇中心小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人员的子女:
(1)适龄儿童的父母共同或单独在大石一级公路以南的大溪镇中心小学学区内有住宅(含名雅花苑、名溪花苑、丽都花园、丽景花园、云锦花园),且是该房产产权人(不含共有人),适龄儿童须与房产所有权证上的父(母)同一户口簿。
(2)适龄儿童为非温岭户籍,符合温岭市流动人口积分制入学条件,其监护人积分排名为大溪镇前5名者(摇号未中的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在方山小学、大溪二小、潘郎小学、麻车屿小学)。
预报名时间:7月5日—7月6日(预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预报名地点:大溪镇中心小学。
2、方山小学
适龄儿童的父母共同或单独在大溪镇方山小学学区内有住宅,且是该房产产权人,适龄儿童须与房产所有权证上的父(母)同一户口簿。或在鸿溪花园、豪城贝利花苑、豪景花苑、学府花苑有住宅,且是该房产产权人(不含共有人),适龄儿童须与房产所有权证上的父(母)同一户口簿。
预报名时间:7月5日-7月6日。
预报名地点:照洋小学。
3、大溪二小、潘郎小学、麻车屿小学
适龄儿童的父母共同或单独在相应小学学区内有住宅,且是该房产产权人,适龄儿童须与房产所有权证上的父(母)同一户口簿。
预报名时间:7月5日-7月6日。
预报名地点:相应各小学。
4、大溪二中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人员的子女:
(1)适龄儿童的父母共同或单独在大溪二中学区内有住宅,且是该房产产权人(不含共有人),适龄儿童须与房产所有权证上的父(母)同一户口簿。
(2)适龄儿童为非温岭户籍,符合温岭市流动人口积分制入学条件,其监护人积分排名为大溪镇前5名者(摇号未中的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在大溪三中、大溪四中)。
预报名时间:6月28日。
预报名地点:大溪二中。
5、大溪三中、大溪四中
适龄儿童的父母共同或单独在某初中学区内有住宅,且是该房产产权人,适龄儿童须与房产所有权证上的父(母)同一户口簿。
预报名时间:6月28日。
预报名地点:相应各中学。
以上第二批次人员可凭相关房产所有权证和户口簿到相应学校预报名。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返还,复印件将交相关部门查验。
若通过审核人数超过报名学校的空余学额海顺新材,则采用摇号的方式录取。相关学校负责制定摇号的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三批次 若相应的公办小学、初中还有空余学额,则按以下条件顺序招收:
1、符合第二批次条件摇号未中的(大溪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到相应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非大溪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根据各学校空余学额,就近报名入学)。
2、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温岭户籍,且在大溪镇区域内有住宅或非住宅性质的房产的。凭相关房产所有权证和户口簿,到相应学区的小学、初中预报名。报名时须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与适龄儿童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适龄儿童父或母有温岭户籍,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在大溪镇区域内经商办企业满两年的。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连续两年及以上、由镇社保窗口出具)、连续两年以上有效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和纳税(或免税)等凭据,到相应学区的小学、初中预报名。
4、适龄儿童父或母有温岭户籍,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在大溪镇区域内务工满两年的,凭劳动合同(连续两年及以上与相关单位签订的)、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原始证明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连续两年及以上、由镇社保窗口出具),到相应学区的小学、初中预报名。
5、台州市内户籍的在大溪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截止本通知发文之日,须在大溪镇范围内的小学注册就读连续3年以上。
预报名时间:初中6月30日,小学7月13日-7月14日。
预报名地点:选择符合条件就读的一所学校。
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其它各类证明及复印件各1份,直接到学校现场报名。有多个报名条件的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不得重复报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相应学校负责报名资格审查汇总,报相关部门审核后,镇招生领导小组、人大、纪委对报名情况进行抽查。
若通过审核人数超过报名学校的空余学额,则采用摇号的方式录取。相关学校负责制定摇号的具体操作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根据不同对象,按以下先后顺序招收新生:
第一批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的子女,由相应的小学、校区或初中学校直接招收入学:
1、符合第(三)点第三批次条件,摇号未录取的适龄儿童。
2、在大溪镇区域内生产或生活,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从事村环卫工作满一年以上或从事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工工作满三年以上。
(2)已购买住宅,且已在本地居住满5年以上(购买者需提供购房契约和相关部门的证明)。
(3)经商或办企业,且年累计纳税50万元以上的法人代表。
(4)年产值5000万上企业(以2017年底统计中心数据为准)的外来管理人员(须在该企业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且当前在岗在保)。
以上人员应在7月3日前向镇农办、村镇办、工办、三产招商办、组织办、社发办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出申请,并提供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务证明、用人单位工资发放原始证明、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出具的无监护人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办需严格把关审核其报名资格并提出申请均安蒸猪,审核后汇总到社发办,待镇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后,统筹安排其到相应学校就读
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复印件1份及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确认的相应学校现场报名民勤吧,逾期概不受理。
报名时间:小学7月13日,初中7月7日。
报名地点:相应各学校。
第二批次:其他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忠仑公园,按照《温岭市2018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温教[2018]2号)招收。松峰莉璃
已积分的带户口簿、无监护人证明(父母双方都有《浙江省居住证》的不需要)、监护人一方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市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且当前在保)、积分卡、消防安全培训卡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好《温岭市2018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第 批次申请表》,于6月26日-6月27日到大溪镇办公楼大厅审核,然后根据温岭教育网的阳光招生专栏统一公布的全市按积分招收随迁子女的学校名单与学额数,请分别于7月20日—21日、7月26日—7月27日、8月1日—8月2日向有学额数的学校投入《温岭市2018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第 批次申请表》。学校将按积分高低进行录取并公布。家长不得同时向两所或两所以上公办学校重复报名,否则取消当年公办学校积分入学资格。在公办学校录取完毕后,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要在2018年8月5日前就近向民办民工子弟学校预报名,民办学校在核定学额内依据积分优先原则进行招生。
(五)通过上述批次招生后,若公办学校仍有空余学额,由镇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招生政策并公布。
二、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民办学校根据《温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民办民工子弟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携带通知中需要的证明材料于8月3日-4日到就近民办学校进行预报名。
三、具体学区划分
四、规范招生和学籍管理规定
(一)小学新生入学年龄须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不足龄儿童一律不得提前入学斗战圣皇。延迟入学儿童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学校提交有关资料及延迟入学申请。
(二)所有义务教育中、小学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与入学相关的考试,一律实行免试入学。
(三)各校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四)平行编班,阳光分班。不得设立尖子班、重点班、特长班和未经审批的实验班,杜绝择班现象,确保分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规范学生转学、休学、跳级、留级程序,严格禁止借转学名义达到择校目的,坚决制止挂读行为。
(五)新生自愿放弃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资格,进入温岭市内其他学校(包括公、民办学校)就读后,该生不再视作户籍所在地学校的学生丛林杀戮。
(六)公办小学、初中招收新生由各学校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发现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招收条件的学生将不予注册,该学生须退回原户籍所在学区就学。
(七)若方山小学校舍未能正常启用,届时另行通知。
各位家长请仔细阅读雅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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