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 07-12 18:52:47   全部文章   0/261

【招生入学】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中小学2018年秋季招生的实施办法-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生入学】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中小学2018年秋季招生的实施办法-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生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15〕36号)、《浙江省教育厅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教基〔2016〕6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公办中小学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
开发区中学、开发区第一小学、开发区第二小学、丽水市秀山小学超级玉钱系统。
二招生对象
户籍在开发区南明山街道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开发区南明山街道范围内,但符合入学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小学一年级:招收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招收符合入学报名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单位应为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政府;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凡不符合在开发区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父母应该及时送孩子在户籍所在地入学。
三报名条件及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一)第一类:户籍在开发区南明山街道的适龄儿童死神之裁决。
提供材料: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第二类:户籍不在开发区南明山街道,但有下列条件之一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父母有一方户口在开发区南明山街道的。
提供材料: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结婚证、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父母在开发区购置房产的。
提供材料:房产证、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结婚证、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已作银行抵押贷款的,提供银行抵押贷款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还未办理好房产证的,提供与房产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古诗苑漫步。
房屋所有权人是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户籍须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八爷是谁。
3.父母在开发区经商、办企业的。
提供材料:工商营业执照、最近两个季度的纳税原始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未达起征点证明、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结婚证、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双方在开发区用工单位工作均在一年以上,并按规定在丽水市本级连续缴满一年(2017年8月31日前办理至今无中断)及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提供材料:提供由开发区相应派出所核发的居住一年以上《浙江省居住证》、社保部门出具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缴满一年的清单、合法的用工合同、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结婚证、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单方在开发区用工单位工作六个月以上,并按规定在丽水市本级连续缴满六个月(2018年1月31日前办理至今无中断)及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提供材料:提供由开发区相应派出所核发的居住六个月以上《浙江省居住证》、社保部门出具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缴满六个月的清单、合法的用工合同、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结婚证、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初中一年级的,还需提供小学阶段《学生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及素质报告单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名方式
2018年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洪天云。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6月28日上午8:30—7月3日下午17:30。具体报名办法另行公告。
(二)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结果将于7月5日公布各中小学门口,报名成功的不需要现场报名;报名未成功、未报名的进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
2018年7月7~9日上午8:30~11:30林文镜,下午14:30~17:30。
①符合第一类条件的报名时间为7月7日;
②符合第二类条件的报名时间为7月8、9日;
③补报名时间为7月25日张书玉。
④开发区小学六年级学生升开发区中学七年级的入学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小学于7月1日前完成,审核结果盖章后提交给开发区中学,并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管理处一份备案。不符合在开发区中学入学条件的学生由监护人及时送孩子到户籍所在地入学。
2.现场报名地点
新生入学报名地点均设在各自学校。
3.现场报名办法
(1)符合第一类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直接到原学区相应报名点报名。
(2)符合第二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监护人直接到各学校报名点报名。
(三)志愿填报。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均需填报志愿,开发区第一小学、开发区第二小学、丽水市秀山小学三所学校选择其一,并默认服从调配。
(四)材料审核
由各招生学校组织人员,集中对各适龄儿童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五录取办法
在市教育局和开发区管委会的领导、监管和统筹协调下,按照报名条件“分类分批,优瓦夏依次录取”原则录取新生,直至招生计划满额为止;第二类对象涉及到养老保险年限的,按父母双方养老保险的总年限长短依次录取;养老保险时间一致的,则按照在开发区派出所登记的居住时间长短依次录取。
1.开发区第一小学、开发区第二小学、丽水市秀山小学录取办法。按照三校招生计划总数预录取,再根据报名时各自所填志愿进行分校录取,当其中一校所报人数超出该校招生计划时,按“分类分批,依次录取”原则先安排开发区第一小学、再依次安排丽水市秀山小学、开发区第二小学的顺序进行调配;第二类对象涉及到养老保险年限的,按父母双方养老保险的总年限长短调配学校;养老保险时间一致的,则按照在开发区派出所登记的居住时间长短依次调配;若办学资源调整,以上述方式“分类分批,依次录取”。
2.开发区中学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上述“分类分批,依次录取”原则进行新生录取。
3.各招生学校于8月1~5日在公示栏公布2018年秋季招生名单。公示无异议的,确认为开发区2018年秋季中小学新生入学对象。对公示有异议经查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取消在开发区入学资格。
六招生纪律
1.报名时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合法、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2.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市纪委派驻开发区纪检组对开发区公办中小学2018年秋季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七招生咨询电话
开发区中学:赵老师 2059322
开发区第一小学:张老师 2059189
开发区第二小学:张老师 2025831
丽水市秀山小学:刘老师 2652206


来源:丽水市教育局
编辑校对:张康彦 刘茜 吴妮贞 季晓华 陈慧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