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尤溪县尤溪城关至梅仙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海峡尤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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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尤溪城关至梅仙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2017年07月25日
招标编号:11111110401000855
开标时间:2017-08-17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尤溪县梅仙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泉宏明招【2017】01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尤溪城关至梅仙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已由三明市水利局以明水资〔2017〕36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拔款吴兴旺,招标人为尤溪县梅仙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尾行3下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庞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尤溪县尤溪城关至梅仙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尤溪县梅仙镇;
2.3资金来源:上级拔款;
2.4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为10244835元;河岸修复整治长度2.53km孙若怡,河滩恢复及亲水性工程整治长度为2.97km。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改良河床、恢复河滩、修复河岸、亲水设施(河道清理、生态护岸、绿化等工程建设),招标图纸为依据。
2.6 标段划分: / 。
2.7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注册登记经年检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和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3.7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施工员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8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1根据尤检会〔2013〕1号《关于印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精神,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拒绝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单》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法人代表、项目经理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 7 月25日至2017年 7 月29日(周末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 时,下午15: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宁雏,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建省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另外配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提交的时间:2017年8月16日17时00分前汇到指定银行账户(即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电汇或银行转账:从投标单位的基本存款帐户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及用途);②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或者营业地在本市的银行保函(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三明市的金融机构);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韩惠淑原件备查)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递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0万元。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 8 月 17日上午 9:30时,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福建省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投标保证金转帐票据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签名报到,无提交上述资料的不能参加投标相公十四。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要求
8.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按尤劳社【2007】38号文规定桑寄生茶,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9.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黑牌车场,投标人应自行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尤溪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梅仙镇人民政府;
地址:尤溪县梅仙镇哑妹,邮编:365100;
电话: 13859198805;
联系人: 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尤溪县七五路91号,邮编: 365100 ;
电话:15359086785 ;
联系人: 吴先生 黄美棋。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尤溪支行 ;
帐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18501 01001 00018 117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中信用社
账户名称:尤溪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帐号:9030 8100 2001 0000 0068 14
交易中心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电 话:0598-6305199
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尤溪县尤溪城关至梅仙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2017年07月25日
招标编号:11111110401000855
开标时间:2017-08-17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尤溪县梅仙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泉宏明招【2017】01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尤溪城关至梅仙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已由三明市水利局以明水资〔2017〕36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拔款吴兴旺,招标人为尤溪县梅仙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尾行3下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庞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尤溪县尤溪城关至梅仙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尤溪县梅仙镇;
2.3资金来源:上级拔款;
2.4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为10244835元;河岸修复整治长度2.53km孙若怡,河滩恢复及亲水性工程整治长度为2.97km。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改良河床、恢复河滩、修复河岸、亲水设施(河道清理、生态护岸、绿化等工程建设),招标图纸为依据。
2.6 标段划分: / 。
2.7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注册登记经年检合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和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3.7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施工员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8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1根据尤检会〔2013〕1号《关于印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精神,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拒绝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单》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法人代表、项目经理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 7 月25日至2017年 7 月29日(周末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 时,下午15: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宁雏,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建省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另外配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提交的时间:2017年8月16日17时00分前汇到指定银行账户(即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电汇或银行转账:从投标单位的基本存款帐户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及用途);②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出具或者营业地在本市的银行保函(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三明市的金融机构);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韩惠淑原件备查)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递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0万元。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 8 月 17日上午 9:30时,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福建省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投标保证金转帐票据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签名报到,无提交上述资料的不能参加投标相公十四。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要求
8.1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按尤劳社【2007】38号文规定桑寄生茶,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9.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黑牌车场,投标人应自行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尤溪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尤溪县梅仙镇人民政府;
地址:尤溪县梅仙镇哑妹,邮编:365100;
电话: 13859198805;
联系人: 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尤溪县七五路91号,邮编: 365100 ;
电话:15359086785 ;
联系人: 吴先生 黄美棋。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尤溪支行 ;
帐户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18501 01001 00018 117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中信用社
账户名称:尤溪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帐号:9030 8100 2001 0000 0068 14
交易中心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电 话:0598-6305199
来源:福建招标与采购网